~ 外貌認人易失眼 ~
【故事】
清朝名將曾國藩,某次去一座寺廟參觀,寺僧見其其貌不揚,以為是一名普通遊客,所以只淡淡的招呼他:「坐」、「茶」。第二次他再去該寺廟,穿著較為華麗整齊,寺僧才稍稍禮遇他,吩咐小和尚:「請坐」、「泡茶」。第三次他再前往時,全寺廟的人都知道他就是兩江總督大名鼎鼎的曾公,都非常恭敬的迎接他,並再三的招呼他:「請上坐」、「泡好茶」。又捧出了文房四寶,請他題字留念,曾國藩不假思索的提筆就寫:「坐、請坐、請上坐;茶、泡茶、泡好茶。」看得寺僧當場無地自容。
【回應】
『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,說:「請坐在這好位上」;又對那窮人說:「你站在那裡」,或「坐在我腳凳下邊。」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,用惡意斷定人麼?』──雅二: 3- 4
微僕從民國85年起在台中看守所擔任輔導極刑犯的事工,直到去年因洗腎暫停,27年間為極刑犯施洗了 7人,其中的 5人在執行槍決前陪伴他們最後的幾分鐘。
每次分享極刑犯已經接受了耶穌作他的救主,許多弟兄姊妹心中都歡喜,也把榮耀歸給 神,因為這乃證明了福音的果效:『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人。』──羅一:16
但不可諱言的,卻也有一些人的想法不一樣,他們認為:像○○○這麼【壞】的人, 神居然還叫他得救, 神實在太沒有公義了…。
其實在 神的眼中,所有的人都是【罪人】( 神的量度是【有】或【沒有】罪的問題),因為『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』;而今天的人,則往往犯了【看人外貌】的毛病,我們所在乎的是他的罪多(大),我的罪少(小),因此總喜歡自以為義、自己立自己作審判官。
這些死刑定讞的人,是作了不少傷天害理的壞事,但是 神有祂自己揀選的原則:『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要恩待誰就恩待誰。』所有稱 神為「阿爸!父!」的兒女,都是憑著『信』進到 神的面前,也是憑著『信』才能站在現在所站恩典中,既是如此,大家同是【蒙恩的罪人】,又都是在一個身子的上面,我們是互相作肢體的,那又為什麼還是以外貌待人呢?為什麼還覺得「他」比我不行呢?若果仍是如此,我想只有一個答案,就是:「我」根本就不是一個住在基督裡的人!
【默想】
基督徒與世人的一大分別,就是不按外貌待人──世人不但以外貌待人,亦喜人以外貌待他(出於虛榮心作祟)。我們信奉這榮耀基督的人,若還按外貌待人,那就羞辱了基督(參太十二:19)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3年08月01日清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