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論斷輕看都不宜 ~
【故事】
在一次校務會議中,校長在黑板上畫了一個〝O〞,他問在場的老師,這是什麼記號?
英文老師說:是英文字母的Q。
數學老師說:是阿拉伯數字○。
國文老師說:是一個句(。)點。
化學老師說:是基本元素「氧」的符號。
家政老師說:是一個餅的樣子。
音樂老師說:是簡譜中的休止符。
【回應】
『你這個人,為甚麼論斷弟兄呢?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?因我們都要站在 神的臺前。』──羅十四:10
在這節經文裡, 神禁止我們兩件事,就是:【論斷】和【輕看】弟兄──【論斷】是外面的行為,【輕看】則是內心的態度。
我們雖與眾人都生活在同一個時空,但是因著環境、受教、背景、乃至於看法、角度…等的不同,對許多事情的表達或主觀的判斷就明顯的有極大的差異,對於同一件事情或同一樣事務,我與別人的意見不同時,我對別人的態度是如何?我或者尚未達到公開論斷的地步,這是很好的,但我是否一直在心裡計算他的惡呢?我是否因他尚未看見我所看見的,而暗地可憐他呢?我是否以他為軟弱或怪癖而心裡輕視他呢?如果我是這樣,我就已經落在危險中了。因為再下一步,我就會認為自己比他更好,如果我輕視他,我一定是自視太高了。讓我小心提防,不要把自己看作是屬靈的強人,因為這在 神面前只顯出我是如何的屬肉體。當然, 神願意我清楚的分辨是與不是,但我永不可將別人當作我分辨是非的犧牲品。審判的寶座永遠是屬基督的,何況這是將來的事,我們是誰?竟敢現在就篡奪這審判權呢?
【默想】
保羅提醒我們:『信心軟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。』(羅十四: 1)我們都當知道,我所自以為的,卻不一定是啊!
微僕 敏椿 撰文
113年08月26日清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