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基督徒必須重生(一) ~
經文:約翰福音三章 1-16節
【引言】
所有的人都需要【重生的救恩】為能得著【復活的生命】。從另一角度來讀約翰福音,看見整卷書都在論【重生】:
●耶穌行的第一個神蹟就是【水變酒】,這是本質的改變,也是重生的意思,這也預表人的一生如同水,淡而無味,有一天也會用盡。約翰福音講求【生命】,耶穌來是要叫我們得生命,不是參加宗教禮拜。
●第三章論到尼哥底母是上流的人,代表上流的人需要重生。
●第四章論撒馬利亞婦人,代表下流的人也需要重生。
●第五章論38年的癱子,有宗教的盼望,卻沒有生命的實際,代表軟弱的人需要重生。
●第六章尋找耶穌想吃餅得飽的人,代表飢餓的人需要重生。
●第七章論飢渴的人可以到耶穌這裡來,這代表飢渴的人需要重生。
●第八章行淫的婦人,代表犯罪的人需要重生。
●第九章生來瞎眼的人,代表瞎眼的人需要重生。
●第十一章拉撒路復活,代表死人需要重生…。
從約翰福音來看所有的人都需要【重生】,若沒有重生無法進 神的國。
尼哥底母不明白主耶穌所講的【重生】。先簡單的講他的背景:
★他是法利賽人(有尊貴的出生)。
★他是猶太人的官(有顯著的地位)。
★他是以色列人的知識份子(有豐富的學問)。
★他是一位年長的人(是德高望重的人,有老練的處世)。
★他是敬畏上帝的人。
★他是個財主,也是個肯奉獻的人。
以下根據約翰福音三章 1-16節,分享有關【重生】的七項真理。
一、重生的必需
尼哥底母稱耶穌是從 神來「做師傅」的,但耶穌來是要成為我們的生命。師傅只是學生學習的對象,卻無法成為生命,耶穌開門見山的說:
『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 神的國』,所以每一位基督徒都需要重生,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,你若看不見 神國的重要,就會把自己的時間、生活投資在地上,這些眼目的情慾、肉體的情慾及今生的驕傲就會霸佔我們的一切,神的國是永遠的國,地上的國是暫時的、會過去的,無法存到永久的。
二、重生的意義(3-4節)
【重生】字義上就是【再生一次】或【從上頭生】的意思(3節)。屬肉體的生命是從下頭生出的,而屬 神的生命是從上而來的,是 神在地上做的工作。重生也不是再進母腹生一次,尼哥底母誤會了重生的真意,如同現今許多的基督徒也誤解了重生的真意,以為只要讀讀聖經,參加聚會,聽聽講道就能得著重生,這是不正確的觀念,有一天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。我們要重生就要是【讓生命轉彎】,才能有份與主同在樂園中,如同和耶穌同釘的那位犯人一樣,他願意把握機會承認自己的罪,重生是從認罪而來,就是厭惡自己過去所做的一切,重生就是讓基督成為我們的生命。人不明白屬靈的事才會問說:『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?』(4節),保羅說:『然而,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聖靈的事,反倒以為愚拙,並且不能知道,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。』(林前二:14)人憑著自己私見,誤解了 神的真理,成了【無知的人】。
三、重生的媒介
★【水(羔羊的寶血,「門」)】和【聖靈(神自己,「路」)】:
【水】代表【基督羔羊的寶血】,如同在以賽亞書十二章 2-3節說到:
『看哪! 神是我的拯救;我要倚靠他,並不懼怕。因為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,是我的詩歌,他也成了我的拯救。所以,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。』【耶穌的寶血就是救恩的泉源】,耶穌替我們流血,我們才在其中歡然取水,只要接受這個救恩的事實,罪就得以赦免,這是罪得塗抹的救恩,不是舊約中的遮蓋。
【聖靈】,強調的是主自己,也是 神的工作。約翰壹書五章 5-8節:
『勝過世界的是誰呢?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?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,就是耶穌基督;不是單用水,乃是用水又用血,並且有聖靈作見證,因為聖靈就是真理。作見證的原來有三:就是聖靈、水,與血,這三樣也都歸於一。』信耶穌是 神的兒子,祂是藉著血和水而來的。受洗歸入耶穌,不是外在的宗教動作儀式,是十架上耶穌從自己的肋旁流出血和水來,【血】代表生命的釋放,而【水】代表聖靈的賜下,聖靈代表 神自己,我們需要靠聖靈進入重生中, 神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(約六:63),重生就是靠聖靈得生命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2年元月12日清晨
~ 基督徒必須重生(二) ~
經文:約翰福音三章 1-16節
四、重生的奧秘──如同人不曉得風( 8節)
尼哥底母是典型的【宗教徒】,他不明白聖靈的事,聖靈帶我們在耶穌裡得生命,這並非理論,是實際的經歷。重生的事是奧秘。風與靈原文是同一個字,我們可以感受到風吹但看不見風,我們用肉身的感官是看不到風的。重生的人對聖靈是敏銳的,就不再犯罪,我們的肉體沒有釘在十字架上如何能說自己已經重生了呢?肉體只會產生批評論斷等惡事。
『風隨著意思吹』,這代表聖靈的事人的血氣無法干預,聖靈的路和宗教的路是截然不同的。人是聖靈的器皿,我們不能照自己的意思推測 神如何行事,只能照著聖靈的引導,我們不能消滅或是越過聖靈的感動。
我們應該對聖靈要有基本的認識:
(一)聖靈有絕對的主權按自己的意思去行作萬事。
(二)聖靈的作為是實在的,效果是千真萬確的,雖不明白,但可以讓人去經歷的。
(三)聖靈帶下的重生是屬靈的事,不是物質的事,可以用外在的要求。
五、重生的事實──重生是地上的事(12節)
【重生】是地上的事,並非是天上的,天上的事是【永生】。人若沒重生何來永生?若對地上的事不相信、不明白,怎麼能相信天上的事呢?地上的事,所指的是發生於地上的事,意思就是基督徒現在就要重生、就要得救,不是要到了天上才會得到重生。
所以,【重生】是【永生】的起頭,【永生】是【重生】的結局。
六、重生的根據(14節)
主耶穌被釘在十架上,如同摩西在曠野舉蛇。以色列人因埋怨, 神就使火蛇進入營裡,被蛇咬的,蛇毒馬上進入人心中,人就死亡,所以 神要摩西立一個銅蛇,只要一仰望銅蛇必定能活,蛇毒就除去,這銅蛇就是預表在十架上的耶穌。
銅蛇有蛇的形狀卻無蛇毒,主耶穌有罪人的形狀卻没有罪;銅蛇被掛在竿子上,如同主耶穌被釘在十架上;銅蛇只有一條,如同救主只有一位,當罪(蛇毒)進入到我們心中時,若沒有基督的救贖我們就無法出死入生。
七、重生的條件──信(15-16節)
【信】的人就得著,就是人要能接受耶穌被釘十架的事實,承認自己的罪,不只是相信還要接受,如在約翰福音一章12節說:
『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。』
【信】,就是現在就接受,從信入門、從信成全,永生就是得著 神的生命,其性質是永遠的、是神聖的。基督徒不能一直犯罪叫恩典顯多(羅六:1),聖靈會提醒我們,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(約十六:8)若是你現今沒有這種自覺,就代表你還未重生,沒有重生的生命。
你若重生就會帶來生命的改變,你會對來世的生死觀、今生的人生觀、現在的價值觀有不同的想法及見解。
我們為何能義無反顧的傳揚 神的道呢?是因為我們得著了基督的生命,其生命是無法隱藏的生命,是能回應耶穌的大使命的生命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2年元月13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