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守服事的心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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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 持守服事的心得 ~

今天( 111.03.16),是微僕在世寄居的日子邁進第七十二個年頭,感謝 神還存留生命,更感恩尚能持守服事:【我心歡喜‧我靈快樂‧肉身安居‧指望之中】!

回想自民國67年開始教會服事以來,之所以能【奔跑能有定向•鬥拳不打空氣】,這實在與【持守服事】絕對有關。分享一些領受,如下:

一、服事的看見

●我是 神自己選召的器皿,不是任何一個地方或團體的「雇工」,故我不必看人的情面、也不需討人的喜歡、更不受從人來的榮耀,我只向那召我的 神負責,盡心竭力的把從 神而來的託付(裡面的感動)做好,一心只為討祂的喜歡,所有的服事都必須是能在祂面前交帳才行。

●完全按照聖經的精(靈)意來服事,或勸勉、或交通、或教導、或治理、或相交…等,不能陷入「感情」或「傳統」的暗礁中。

●我清楚自己在 神家中的身份(地位)──是「  神的兒子」、與眾弟兄姊妹在基督裡「同作弟兄」的,故不高舉外面的職稱;我亦明白自己服事的態度,不是高高在上、居首作頭、發號為王的,我乃是一個作「  神的僕人」的弟兄,是眾人可以按靈裡的需要隨時吩咐或差遣的。 

二、服事的作法

常以「六何」為思考的內容:何人、何時、何事、何地、如何、為何?

三、服事的經歷

「於歡喜而不執;

於難處而不憂;

於逆境而不拒;

於順境而不傲。」

四、服事的體認

有「苦」,才配背十架;

有「累」,才配作牧人;

有「忍」,才配算經歷;

有「容」,才配稱智慧;

有「靜」,才配是修養;

有「捨」,才配有所得;

有「做」,才配真擁有。

五、服事的態度~不事奉二主

『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  神,又事奉瑪門。』──馬太福音六章24節

★這是完全的歸於主、認定主,我們心中若有任何人、事、物高過  神的地位,這些東西就是偶像了。

★  神所要的事奉是【絕對的】,故須:

1、盡心:申命記十章12節

2、誠意:約書亞記廿四章14節,歷代志上廿八章 9節

3、虔敬:希伯來書二章28節

4、清潔:提摩太後書一章 3節

5、聖潔:路加福音一章75節

6、畏懼:詩篇二篇11節

7、殷勤:哥林多前書七章35節

★在服事的態度上,絕對要將  神擺在首位,否則服事就失去了意義、就不蒙悅納了。

★呼召清楚•異象明確

奮力向前•捨我其誰

微僕 敏椿 撰文

111年 3月16日清晨

真善美協會

連絡電話:04 2202 2002(點擊撥打)

服務時間:09:00 - 17:00

地址:台中市北區忠明路502-7號B1(點擊前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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