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想天國的奧秘(上)~(下) 思想天國的奧秘(上)~(下)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思想天國的奧秘(上) ~

【經文】馬太福音十三章10-16節

    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知道:信耶穌的結局是「得永生」( 神應許的恩典),但信耶穌的目標則是「進天國」(信徒努力的結果)。

    我們從馬太福音十三章10-16節,先來思想關於【天國的奧秘】。

一、門徒的詢問:(10節)

    『門徒進前來,問耶穌說:「對眾人講話,為甚麼用比喻呢?」』──

 (一)『門徒』──指一班跟從主、接受主訓練,俾能進入天國的領域,作祂子民的人;『進前來』──就是親近主的意思。

 (二)為甚麼要用比喻來認識天國呢?

    用『比喻』有兩個用處:

  1、對無心追求者是一種「警惕」,使他們聽是聽見,卻不明白;看是看見,卻不曉得(參太十三:13-14節)。

  2、對有心追求者是一種「鼓勵」,使他們容易記憶,留心聽,又隨時可以問(參太十三:36、51節)。

二、耶穌的回答──(11-16節)

 (一)只叫你們知道,不叫他們知道:(11節)

    『耶穌回答說: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,不叫他們知道。』

  1、天國的奧秘,只向願意活在其中的人顯明,其他的人既不關心,就與天國無分無關,當然就沒有必要讓他們知道。

  2、【本節提醒】

   (1) 一切屬靈、屬天的事,都是奧秘,例如:經歷主的同在、聖靈的引導、受感說話、分享交通等,只有信祂的人才知道,別人都不知道。

   (2) 必須是存心渴慕活在天國裡面的人,才能明白天國的奧秘;因為天國的奧秘,讓無心的人知道了,並無益處。就像耶穌行了許多次醫治的神蹟,總是吩咐『不要讓人知道』,因為多會造成福音往前的干擾!

   (3) 惟有對主有生命經歷的人,才能明白主所說的。因為主所說的,乃是關乎『  神(天上)國』的事:一個人想要明白『人(地上)國』的事,需要憑成熟之人的生命;同樣的,要明白『 神國』的事,也必須憑長大成熟的屬靈生命(參林前二:14)。

 (二)有的還要有餘,沒有的全奪去:(12節)

    『凡有的,還要加給他,叫他有餘;凡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,也要奪去。』──

  1、這是說出追求一切屬靈事物的原則:你越有心要,  神就越多給你;否則,連你從前已得的,  神也要收回去(另參太廿五:29)。

 2、越在真理上有基礎、有領受的,就越發肯追求;而越追求,就越明白、越多有領受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7月 1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思想天國的奧秘(下) ~

【經文】馬太福音十三章10-16節

 (三)他們目前光景,應以賽亞預言:(13-15節)

  1、看不見聽不見不明白──(13節)

    『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,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,聽也聽不見,也不明白。』──

   (1) 此等不信的人,對於屬靈的事物,眼瞎、耳聾、心拙,這是因為他們被這世界的  神弄瞎了心眼(林後四: 4)的緣故。

   (2)【本節提醒】

    甲、沒有啟示,單憑天然的理解力,就不會(能)認識屬靈的事,也聽不見主的聲音。

    乙、屬靈的真理對於那些無心要主的人,如同棄物,即使他們聽見了,也不明白,是無濟於事的。

  2、正像以賽亞先知預言──(14-15節)

   (1) 聽和看卻不明白:(14節)

    『在他們身上,正應了以賽亞的豫言,說:你們聽是要聽見,卻不明白;看是要看見,卻不曉得』──

    『你們聽是要聽見,卻不明白;看是要看見,卻不曉得』──因為屬血氣的人,不領會屬靈的事,並且也不能知道(林前二:14)。

   (2) 心耳眼不肯回轉:(15節)

  『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,耳朵發沉,眼睛閉著,恐怕眼睛看見,耳朵聽見,心裡明白,回轉過來,我就醫治他們。』──

    甲、『耳朵發沉』,所以聽不見;『眼睛閉著』,所以看不見;這些情形是因為『油蒙了心』──心出了問題。

    乙、『油』──指人裡面上好的東西(參利三:16);一個人的心一旦被人以為的好東西佔住了,當然就聽不見 神的聲音。

  丙、『恐怕眼睛看見,耳朵聽見,心裡明白,回轉過來,我就醫治他們。』──

      神不是怕人悔改轉向祂,  神乃是怕人從一樣好東西轉過來,卻仍繼續追求另一樣更好、甚至是自以為屬靈的東西(例如恩賜),卻把  神自己放在一邊了。

    丁、【本節提醒】

     A我們要保守自己的心,勝過保守一切;因為人一生的果效,是由心發出的(箴四:23)。

   B『油』就是人所擁有的好東西。沒有甚麼的人,不會驕傲;人一旦擁有甚麼,就會驕傲,而驕傲就叫人看不見所沒有的。

     C人身上的美德、優點、長處、自義、自是等,有時反成了人的難處,會攔阻人領受  神的恩典。

 (四)你們眼耳有福,因為看見聽見:(16節)

    『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,因為看見了;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,因為聽見了。』──

  1、一個人所以『有福』,不是因為他比別人好,乃是因為  神樂意將【天國的奧秘】啟示給他(參加一:16)。

 2、「能聽的耳」、「能看的眼」,都是耶和華所造的(箴廿:12);只有謙卑仰望 神憐憫的人,得以聽見並看見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7月 2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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