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是真正愛神的人(一) ~
讀經: 1、哥林多前書八章 3節
2、約翰壹書三章18節
【前言】
約翰書信中,出現最多的字(詞)就是【愛】和【真理】,可見【愛】和【真理】對基督徒是多麼的重要。就著「約翰」的職事來看,主耶穌呼召他的時候,他和他的兄弟雅各,正『在船上補網』(太四:21),這「補網」的工作,就成了他在基督裡的職事──他寫福音書,寫的時間是最晚的,所談的內容,多為其他三本所未提及的;他寫書信,那時教會已有異端侵入,成了攪擾,他以教會的長老、又是十二使徒中碩果僅存的身分,予以嚴詞駁斥,並勸勉基督徒當真實的住在基督裡…,在在都顯明了他在教會中是盡上「補破口」的職事;是以,約翰就成了主耶穌心目中那位「最愛的門徒」了,因為他是真正愛主的人。
先說一個故事──從前有位國王,由於上了年紀,且操勞過度,身體孱弱,決心讓位給三個女兒去治理。他把她們叫到面前,想知道誰是最愛他的,他要照著她們愛他的程度來分配各人應得的那一份國土。
大女兒說:她對父親的愛不是言語所能表達的──她愛父親勝過愛她自己眼中的光、勝過愛她自己的生命和自由。國王聽了十分高興,就把廣大國土的三分之一賜給了大女兒和她的丈夫。
二女兒接著說:她姊姊的話還不足以表示她對父親的愛,因為世上一切歡樂,都引不起她的興趣來,惟獨在她能孝順父親的時候,她才感到有真正的快樂。父王聽了,心中好滿意,當然也就把國土的三分之一給了她和她的丈夫。
現在輪到這位尚未出嫁的三女兒了,父王心想:她也一定會像她的兩個姊姊一樣,說出甜言蜜語,博得他的歡欣。但是卻完全的出乎他的意料之外,小女兒只是淡淡的說:她對父王的愛不多也不少,她只照著作女兒的本分來愛父王。這話令國王大吃一驚,他不相信這個平日最為乖巧的小女兒竟會說出如此無禮的話來;他要小女兒再說一次,豈知仍和上次一樣。國王惱羞成怒了,在激怒之下,就把原先預定要給小女兒的三分之一國土收回,平分給她的兩個姊姊了。
這事之後,老國王召集了文武百官來,把王冠賜給兩個大女兒,又把一切的權柄、財富…等,都交給她們管理,老國王心裡想著:從此以後我可以無憂無慮的,每月輪流住在兩個女兒的王宮中,過著幸福、美滿、歡樂的日子,可以好好的安享餘年了。
依照約定,老國王第一個月是和大女兒同住,但才一個月不到,老國王已覺察到大女兒對他的態度和諾言完全是兩回事,她以前所說的都是謊言;她對老國王越來越冷淡,不多久,老國王真待不下了,就提前往二女兒那裡去。哪知二女兒不但不歡迎他,而且比大女兒更刻薄、更無情。就在此時,小女兒聞訊趕來,將老國王接回自己的家中,並且以最好的、最真誠的愛,來照顧她的父親,老國王終於明白了誰才是最愛他的人。
今天的教會也是一樣,基督徒口中說愛 神的比比皆是,但能真實的用行為來愛 神的,卻是不多;那些只能活在恩典中的基督徒,對教會常常就是要求的多、而擺上的少;嘴上說愛 神,不見得是真愛 神的。
保羅說:
『若有人愛 神,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。』──林前八: 3
愛是一件奇怪的東西,和開採石油正好相反,口裡流出來的愛越多,往往卻是心中的愛越少。約翰在年老時也語重心長的說:
『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』──約壹三:18
所以,今天我們若說我們愛 神,也不能光有言語而沒有行為。
聖經描述『愛 神的人』時,也是如此。
明天起將分享五處的經文來與大家共勉,作個真正愛 神的人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0年10月19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