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最重要的一件事(一) ~
讀經:路加福音十章25-37節
【前言】
近一個月,新冠病毒在台灣蔓延,我們都面臨嚴酷的疫情考驗,或許人會問:「怎麼會這樣?」答案是:「世人都虧缺了 神的榮耀」,尤其是基督徒當認真思考這個重要的課題。
以下將引路加福音十章25-37節,分享「最重要的一件事」:
這裡有一個律法師(熟習律法又在會堂裡講解律法的人),他提出一個他做不到的事來試探耶穌,他問:『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?』由律法師所問的這個問題,顯示出一個重要的訊息──地上的「宗教(人)」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「做」(所以才有買贖罪券、花錢消災、多積功德…等的觀念及作法)。耶穌對他說:『律法上寫的是甚麼?你念的是怎樣呢?』這個律法師不假思索的立刻就背出了他所熟悉的條文:『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─你的 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』(簡言之,即愛 神愛人,這是律法的最高精神),耶穌說:『你回答的是;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。』耶穌的意思是:你所念的律法,就是叫你得永生的條件啊!你照著去做就行了。
這個「律法師」,就代表今天所有有心追求真善美人生的人(包括宗教徒),大家都知道,今天我們的社會不是沒有法律、不是沒有傳統、不是沒有教導、也不是沒有願意做事的官員和百姓,但今天的問題就在這個律法師所回答的話上。經上說:『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誰是我的鄰舍呢?』這句話的意思就是,他十分了解問題出在自己身上,因為他都「知道」(這是「外面的提醒」)但就是「做不到」(這是「裡面的生命」),其實這就是「罪人」的樣式(「罪」乃射不中、不合格,行善無力、拒惡不能之意)。不但如此,罪人還有一招,就是「推拖卸責不認錯」(創三: 9-13),律法師明明知道要去愛人,但是裡面沒有愛的生命,當然他就愛不出來,為掩飾自己的軟弱,他說『誰是我的鄰舍?』意即「我是想愛人啊,只是沒有人可以讓我愛罷了!」耶穌針對他的問題、看法、光景,就說了一個意義深長的比喻,這就是我們要思考本段經文所帶下的提醒。
一、世人的光景:(30節上)
『耶穌回答說: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…』──
(一)『一個人』──代表世人。
(二)『耶路撒冷』── 神的城,位置較高,代表人原來被 神創造時的地位。
(三)『耶利哥』──咒詛的城(參書六:26),位居平原,代表低處。
(四)世人的光景,就是一幅走下坡的圖畫。這是因為人離開 神的殿(耶路撒冷乃 神的殿之所在),人就成為墮落的人,人進入了世界,就是下到耶利哥的光景,受了咒詛、失去平安。
二、世人的際遇:(30節下)
『落在強盜手中。他們剝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個半死,就丟下他走了。』
在這裡我們看到這個離開 神的城、到了世界中的人所遭遇的幾件事:
(一)落入撒但的權勢中──
『落到強盜手中』──強盜乃表明:
1、魔鬼和牠的使者:
指墮落的人,所有的心念、言行都是被撒但掌控著──所思所想盡都是地上的事、必朽壞的事,所言所行也都是撒但生命的發表。
2、律法:
主說:『凡在我以先(指律法)來的都是賊,是強盜』──約十: 8
這不是說律法是強盜,乃是說它的功用為暴露人的弱點、揭開人的真相,就像強盜一樣的將人剝衣、並且打傷。
(二)失去保護不知羞恥──
『他們剝去他的衣裳』──乃有二意:
1、失去保護:衣裳本來最主要的功用在於保護身體免受沾染,如今被剝去衣裳,即代表一個人失去了 神的保護。
2、不知羞恥:常常陷在罪中的人,發表罪而不知羞恥,而且根本不知道這是罪,因為被撒但弄瞎了心眼,不知道何為 神的良善。
(三)體雖存活靈卻死亡──
『把他打個半死』──即代表奄奄一息的光景,你說他死了麼,他還有氣息、也還有動作,你說他活著麼,卻又達不到生命的要求。這就是今天世人的光景,乃雖生猶死也(肉身雖活著,靈卻已死了)。
(四)結果──
『就丟下他走了』──說明世界的神(即撒但)的狠毒,也說明律法的無能。撒但牢籠了我們的思想,掌控了我們的身體,就是不叫我們的「靈」活過來,一個在罪的權勢下的人,他的結局就是「死」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0年 6月18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