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當要追求的事 應當要追求的事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應當要追求的事 ~

    誰能追求?只有信主耶穌的人能追求。因信主耶穌的人是得救的、重生的,所以能追求。尚未信主耶穌的人,聖經形容他們是『死在過犯罪惡之中』的人(以弗所書二章 1節),死人是不會追求的。那麼聖經提醒我們當追求的是什麼?

一、主的面與主的能力:

    『要尋求耶和華與祂的能力,時常尋求祂的面。』──詩一○五: 4

    『尋求主的面』就是與主親近(讀經+禱告),一天親近一天,沒有阻隔;然後得主的能力,『力上加力』。這是根基,若沒有根基,就沒有下文。


二、信心(德):

    『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,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、信德。』──提後二:22

    『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。』──來十一: 6

    相信我們手所作的工都是出於 神的,故當竭力的追求信心的見證。


三、上面的事

    『所以,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,就當求在上面的事;那裡有基督坐在  神的右邊。』──西三: 1

    『上面的事』就是屬天的事,也就是今天地上教會的事,教會的「對外傳福音」、「對內重教導」都需要努力追求得著的。


四、和睦和聖潔

    『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並要追求聖潔;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』──來十二:14

    一個基督徒對自己,要追求『聖潔』;對眾人,則要追求『和睦』。


五、愛

    『你們要追求愛。』──林前十四: 1

 ●愛是『最妙的道』──林前十二:14

 ●愛是『最大』的道──林前十三章末節

 ●愛是『最要緊的。』──彼前四: 8


六、先知講道

    『要切慕屬靈的恩賜,其中更要羨慕的,是作先知講道作先知講道的,是對人說,要造就、安慰、勸勉人。』──林前十四: 1、 3

    如果一定要追求恩賜,那就把『作知講道』放在首位。

★其實「恩賜」是從  神所得(羅十二: 5 6,雅一:17)、從主所賞(弗四: 8)、從靈所分(林前十二:11)的。


七、上面的獎賞

    『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,已經完全了;我乃是竭力追求我只有一件事,就是忘記背後,努力面前的,向著標竿直跑,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。』──腓三:13-14

    這就是看見了將來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,所以在時空寄居時才能『忘記背後』而『竭力追求』。


【結論】

    根據以上七點該追求的內容,我們可以看見:

 (一)『主的面與主的能力』──是關於主的方面。

 (二)『信心』、『上面的事』、『聖潔』──是關於自已的方面。

 (三)『愛』──是關於人的方面。

 (四)『先知講道』──是關於工作的方面。

 (五)『上面的獎賞』──是關於將來,主再臨的時候,要成就的事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0年11月 6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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