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我們要常常喜樂(三) ~
【讀經】腓立比書四章 4節
七、喜樂是冠冕:(腓四: 1)
『我所親愛、所想念的弟兄們,你們就是我的喜樂,我的冠冕。我親愛的弟兄,你們應當靠主站立得穩。』──
保羅對腓立比教會說:『你們就是我的喜樂,我的冠冕。』他又對帖撒羅尼迦教會說:『我們的盼望和喜樂,並所誇的冠冕是甚麼呢?豈不是我們主耶穌來的時候、你們在祂面前站立得住麼? 』(帖前二:19-20)保羅所指的喜樂冠冕,乃是領人歸主所結的果子。在路十五章記載牛羊、失錢、失子三個比喻,都論到一個罪人悔改,不但個人歡喜快樂,家人親友也快樂,連天上的使者,也要和我們一同歡喜快樂!因此喜樂的冠冕,是人人可以得到的,只要你肯帶領人歸主,你就有份領受這個冠冕了。主耶穌的一生,充滿著喜樂。祂的喜樂沒有人能奪去,在祂沒有「不得了」的事;因為祂倚靠父 神,從不灰心。祂有喜樂的生命,能勝過一切的困難。
【結論】
保羅告訴我們:『要常常喜樂。』這並非說我們所遭遇的一切環境都是可喜樂的,但我們這個人卻要是個「常常喜樂的人」。我們之所以能『常常喜樂』,是因為在凡事上信靠那一位拯救、看顧我們的主而活出喜樂的見證,彼得說:『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、滿有榮光的大喜樂。』──彼前一: 8
(一)『要常常喜樂』,等於說要常把『一切的憂慮卸給 神』(彼前五: 7)。腓四: 6- 7告訴我們:
『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,和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 神。 神所賜、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。』
★喜樂不是勉強的事,真喜樂是屬上面的事、不是屬地的事,是屬靈的、不是屬物質的,是內心(裡面)的、不是外面的事。如保羅在羅馬獄中所寫的書信,尤其是腓立比書,雖是在黑暗監獄中,卻寫出充滿喜樂光榮的書信,好像地獄已成天堂般了。
(二)『要常常喜樂』,也等於說要『一天的難處一天當』(太六:34)。如果一天擔無數天的難處,當然就擔不起、滿心憂愁而無喜樂。
(三)『要常常喜樂』,也等於說是『以 神為樂』。馬利亞說: 『我心尊主為大;我靈以 神我的救主為樂。』──路一:46-47
哈巴谷先知說:
『雖然…,然而,我要因耶和華歡欣,因救我的 神喜樂。』──哈三:17-18
願主也將這樣喜樂的生命賜給我們!
微僕 敏椿 撰文
111年 8月23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