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屬靈經歷的警戒(四)~
(回想羅得和妻子)
【經文】創十二: 1- 5、十三: 1-13、十四: 1-16、十九: 1-38
二、羅得的妻(下):是一個幾乎得救,卻失去生命的人。
(三)回想:羅得的妻子雖然有過一些努力,但她最終仍是滅亡──
從聖經的記載,我們知道她一早起來,與羅得一起逃離所多瑪──但她卻沒有成功。她只要逃到「瑣珥」便可保平安,但她卻失敗了,因她才走到半途便滅亡了。
今天,還真有不少人沒有定意捨棄惡事──例如放下他們的壞習慣,和努力去做好該做的事──例如不停止聚會、勤讀聖經、常常禱告…。
不可諱言的,只有主耶穌才是我們唯一的安全避難所(希伯來書六章18節)。我們得救不在乎行為,而是在乎相信主耶穌──參羅馬書四章 5節,以弗所書二章 8-10節和提多書三章 5- 7節。
我們手所作的工,並不能滿足的律法要求;即使我們熱忱地不眠不休,即使我們的眼淚不斷地流,一切行為仍難以贖罪;要得拯救,只有 神才能夠。
(四)回想:羅得的妻子雖然只犯了一種罪,但她最終仍是滅亡──
神的命令是要她『逃命吧!不可回頭看』(創十九:17);可是,她卻『回頭一看…』(26節),她便滅亡。
唯一會帶來屬靈大災難和最終滅亡的罪,便是「不信的罪」──約翰福音十六章 7-11節。
(五)回想:羅得的妻子雖然幾乎就要得救,但她最終仍是滅亡──
當 神的審判降臨在她身上的時候,她離安全之地不是很遠,而是在瑣珥的城門口。這名婦人真的幾乎就要得救,可惜最終卻是失喪了!她幾乎得以進入憐憫之地,但最終卻不得其門而入──這是多麼嚴厲的審判!
【結論】
『回想羅得的妻子…』──願這個嚴肅的真理激動我們更深地關心那些快要滅亡的人(特別是那些只知道作禮拜的「基督教徒」,而不是活出基督的「基督徒」),我們有負擔和責任勸領他們歸向耶穌。
羅得妻子的最終結局非常可怕,但是任何一個失喪罪人的結局都是同的樣可怕。我們若相信這是事實,我們會首先肯定自己已經得救,然後便求聖靈加力給我們,讓我們能夠去提醒那些尚未認識主耶穌、或自以為已信耶穌的人,勸他們真正的接受耶穌為生命的救主,藉此才能逃過前面的危險──參詩篇五十一:14
基督的教(協)會的同(志)工們:我們極需要將這個提醒的信息帶回到講道和服事裡面!我們不單需要勸人「相信」(使徒行傳十六章31節),更是要呼籲是「悔改」和「相信」(馬可福音一章15節)。然後,我們要提醒他們脫離死亡和宗教的捆綁,他們若仍然拒絕,將會面對何等的危險。我們自己更要受警戒,就像保羅所說:『我是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,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,自己反被棄絕了。』(林前九:27)一旦我們能醒覺自己將可能陷入可怕的危險時,我們才會懂得如何經歷得勝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0年 5月17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