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當棄挑撥的言語(上) ~
【前言】
疫情升到三級,外面的服事幾乎都停了,相對的多了許多時間回憶、默想、以及撰文。
最近有人頻受「傳舌」、「臆测」、「毁謗」、「論斷」之攪擾,信心滑跌、灰心消沉。分享一些經歷及提醒。
憶起民國95~98年,連續四年的聖誕佈道會,真善美協會都是以「舞台劇」的方式傳福音,投入了許多的志工人力,她們擺上了時間、金錢、體力,無論年長的、年輕的都十分的委身及配合,確實帶下了佈道會豐盛的果效。
但在98年佈道會結束後的一次晨更中,微僕就著分享馬太福音七章21-23節,曾提到:「…就像我們花了這麼多的人力、財力、時間…等,辦了這麼多場佈道會,“假若”同工不是從心裡作,像是給 神作的,不是給自己作的話,自己沒有得著,那所作的將都是枉然…。」這本是對大家勉勵(提醒)的話,卻有人會錯意,立刻傳舌,轉告了舞台劇的主責同工(她當天未參加晨更)說:「牧師在罵妳,說妳作的都是白工…。」
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,這位主責同工選擇退出團隊服事,雖經多方誠心解釋,該傳舌同工亦多次的道歉,但所造成的傷害(陰影)至今仍無法消除或彌補。聖靈使我想起這事,特別以「當棄絕挑撥爭端的言語,作個追求製造和睦的人」為題分享!
一、神憎惡挑撥爭端的人
『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,連祂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:就是高傲的眼,撒謊的舌,流無辜人血的手,圖謀惡計的心,飛跑行惡的腳,吐謊言的假見證,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。』──箴言六章16~17節
「挑撥爭端的人」比殺人的人罪更重大!殺人的人是自己犯罪,使別人受虧損,結果被殺的人固然是受害者,但殺人的人也要受眾人的棄絕和國法的制裁;然而挑撥爭端的人卻是鼓動別人去互相爭鬥、互相傷害,不但使受挑撥的人雙方面受害,而且使雙方面犯恨(殺)人的罪。同時挑撥爭端的人自己還可以置身局外,既不受國法的裁制,又逃避了他人的攻擊。別人因著他的挑撥起了爭端,結了冤仇;輕者互相恨惡,互相傾軋,重則弄到兩下家敗身亡;他卻逍遙法外,幸災樂禍。挑撥爭端的人,心計陰狠,手段毒辣;挑撥爭端的人的舌頭比世界上一切可惡的東西更可惡。
挑撥爭端的人更可恨的事,就是他在雙方面挑撥,同時他還不使雙方面明白他是在那裡挑撥,反使雙方面認他為好人、為良友。對著甲便向甲極力的表示好感,說乙怎麼壞,說乙怎麼恨甲,怎麼害甲;及至見了乙又向乙極力表示好感,說甲怎麼壞,說甲怎麼恨乙,怎麼害乙…。
挑撥爭端的人真是世上最詭詐,最無良心,最殘忍的人。無怪乎經上說:『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,是耶和華所恨惡的。』
在團隊事奉中,因著各人屬靈光景或認知不同,難免會有意見相左或作法不同情形發生,但這只要透過充分表達並經禱告後,均可解決;唯獨撒謊的舌…吐謊言的假見證,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,就是「挑撥爭端的人」,這是 神所憎惡的,同工不能不慎啊!
微僕 敏椿 撰文
110年 5月24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