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視十架神救恩(一)~(四) 透視十架神救恩(一)~(四)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透視十架神救恩(一) ~

【緣起】

     105年 3月21日(週一)上午 7時,搭中華航空公司(台灣桃園→緬甸仰光)班機途中,飛機突然發生猛烈顫動,乘客多被驚醒。既清醒,即蒙聖靈感動,不敢銷滅,隨手拈紙,振筆疾書,寫成「透視十架  神救恩」四段歌詞,如後:

一、各各他山十字架

    耶路撒冷各各他山, 

    耶穌懸掛血水流出;

    死了埋了三天活了,

    創世經綸救贖成了。

    神造世人從亞當出,

    神救世人從基督得;

    白白恩典賜新生命,

    不付代價一信就活。


二、活畫眼前十字架

    在基督裡恩典豐富,

    背十字架靈泉湧流;

    同死同埋一同活了,

    不再是我罪身絕了。

    魂體舊造聖靈更替,

    罪惡生命靠基督替;

    盡心竭力活主所是, 

    付上代價作主所作。


三、耶穌基督的教會

    地上教會耶穌身體,

    重價買贖同作肢體;

    舊人死了新人活了,

    神的帳幕地上立了。

    不是宗教不守儀文,

    聖靈經歷是基督活;

    蒙恩小群活愛標記,

    福音使命誰能代替。


四、屬天盼望的救恩

    主內兄妹受愛激勵,

    領受異象主軛同負;

    十架救恩天天背了,

    捨我其誰是主活了。

    讀經禱告聚會服事,  

    全心全人為基督作;

    心眼定睛救主回來,

    儆醒預備移民天國。

【副歌】

    心眼透視十架救恩,

    我心歡喜我靈歌唱;

    身在地上心在天上,

    魂死靈活活為主活。

    十架救恩白白得著,

    既已經歷努力傳遞;

    呼籲兄姊讓主作工,

    與主同工作成主工。


【後記】

    以上歌詞,已由真善美聯合詩班指揮張秀燕老師譜曲,並由詩班練習及演唱,期能提醒主內弟兄姊妹真能透視十架  神救恩,而得幫助!

    下週主日( 4月17日)是一般人所稱的「復活節」,微僕本週將分享「透視十架  神救恩」的內容。一個在基督裡的人(基督徒)絕不是只過一天的復活節,乃是天天都活在死而復活的生命真實光景中!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12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透視十架神救恩(二) ~

    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 1節說:『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』一般的基督徒只知道「各各他山的十字架」,卻鮮有人知道「活畫眼前的十字架」。

    我們再藉著馬太福音十六章21、24節,給我們有一個看見:

 (一)基督的十字架(各各他山的十字架)──釘死的是耶穌,功效是「完成救贖」(參彼得前書二章24節)

 (二)個人的十字架(活畫眼前的十字架)──釘死的是自己,功效是「罪身滅絕」(參加拉太書三章 1節→羅馬書六章 6節)

    基督徒若要經歷「得勝」,必須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」。分享如後:

一、背十字架的正確意義

    在今天的教會裡面,許多人都是把背十字架當作受苦,或忍受艱難,這種觀念,並不正確。照聖經的教訓看,背十字架不是重在受苦,或忍受艱難,乃是重在接受死,或置自己於死地。十字架不是將人置於苦地,乃是將人置於死地,十字架不僅是苦刑,更是死刑。人被十字架治死,固然是苦的,但最終的結果不是苦,乃是死。所以背十字架,不僅是接受苦、忍受苦,不僅是把苦擔背到身上,乃是接受死、忍受死,乃是把一個「死」背到身上,將自己置在死的底下,讓自己受「死」的對付,而在「死」的底下,在「死」的裡面失去作用與活動。


二、釘十字架與背十字架

    在  神面前,頭一個背十字架的,乃是我們的主耶穌。主不僅是要往各各他山上去釘十字架的時候,才一時在外面背著那有形看得見的十字架(約翰福音十九章17節),就是祂在地上一生,從起頭一直到各各他山上釘死,都是在裡面背著那無形看不見的十字架,而將自己置於那十字架的死底下,來遵行 神的旨意,祂只「說」  神要祂說的,也只「作」  神要祂作的。主耶穌在地上的一生,都是在「十字架的死」底下活著。所以祂能不求自己的意思,不憑著自己作什麼,而只求  神的意思,只憑著  神說話行事(約翰福音五章19、30節)。祂在地上的時候,從未離開這個「死」的地位,從未放下祂的十字架,擺脫祂的十字架。祂是一直走十字架的道路,直到祂到各各他山上釘死在十字架上。

    注意!主耶穌不是到各各他山上,才接受十字架,乃是從起頭就在祂裡面「無形的」背上十字架,聯於十字架,而後才在外面「有形的」釘在十字架上。祂背十字架,是為著遵行  神的旨意,這是不包括我們在內的。

    祂釘十字架前一半時間──從上午 9點(馬可福音十五章25節)到12點,是為著成就  神的旨意,而受人殘酷的殺害。祂釘十字架後一半時間──從中午12點到下午 3點(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5節),是照著  神的旨意為我們擔當罪孽,而接受  神公義的刑罰。祂這兩段時間的釘死,都是祂一個人經過的,並不把我們包括在裡面。但祂在十字架末了死的時候,卻不只是祂一個人死,乃是帶著我們罪人和祂一同死,把我們眾人都包括在裡面了,所以祂在那時死在那裡,我們也在那時和祂一同死在那裡。我們雖然不能和祂一同受人殺害的釘死,並  神刑罰的釘死,卻和祂一同接受了祂「結束萬有的釘死」,所以我們是在祂釘十字架的時候,和祂同釘十字架;我們既因信與祂聯合,就有分於這個同釘了。所以我們一得救,就該相信這個同釘,接受這個同釘,從那時起,我們更該靠著聖靈,把自己置於這個同釘的死底下。這樣,照屬靈的實際說,我們就是背十字架。

    所以,我們是先釘十架而後背十架,不像主是先背十字架,而後釘十字架。主對十字架,沒有釘,就能背;我們對十字架,有了釘,才能背。我們能靠著聖靈將自己置於十字架的死之下,是因為我們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下,是根據我們和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的同死,是基督已經完成的,而我們「靠著聖靈」現在正在執行的。所以,我們的釘十字架,是基督為我們完成的事實,我們的背十字架,是我們自己執行的經歷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13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透視十架神救恩(三) ~

三、背十字架與痛苦為難

    雖然我們是一直不斷的背十字架,但我們所背的,只是一個十字架,不是許許多多的十字架。這個十字架,就是主耶穌為我們所成功,是已經執行到我們身上,成為我們的十字架的,並不是一般人所說的許多痛苦為難。

    今日在教會裡,許多人把痛苦為難都看作是十字架,說這些都是我們應該接受、應該背的十字架,他們認為痛苦為難就是背十字架。在他們看,背十字架就是忍受痛苦,擔當為難的事。我們之前已經說過,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,雖然痛苦為難能幫助我們接受十字架,但痛苦為難的本身卻不是十字架。雖然祂用痛苦為難使我們經歷十字架,但不是要我們把痛苦為難當作十字架來接受,這些不是十字架,不過是  神所用以使我們接受十字架、經歷十字架的工具。

    十字架的本身乃是主的死。我們背十字架,乃是將主的死執行到我們身上、將自己置於主的死底下;痛苦為難,有時是在我們尚未或不肯將主的死執行到我們身上的時候,逼死我們將自己置於主的死下;有時是在我們已經接受主的死──十字架之後,在外面配合我們裡面的心願,使我們經歷主的死。就是任何打擊、逆境、或傷心、或損失的事,也都不是十字架。聖經從來沒有說,痛苦為難這類的事,乃是我們的十字架。若有人如此說,這是沒有聖經根據的說法,我們認識清楚之後,就不再如此看了。


四、背十字架同形於主死

    我們已經看見,【背十字架】,乃是因著相信接受主的十字架,而將這十字架執行到我們自己身上,當作我們自己的十字架來背著。我們這樣【背十字架】,就是將自己擺在主耶穌死的底下,而活在主的死裡面。我們這樣作,自然會叫我們同形於主的死,會把我們模成主死的形狀。

    【背十字架】,就是活在主的死之下,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,而有主十字架的形狀。主如何在十字架的死底下,拒絕自己,而憑  神活著,我們也如何在祂的死裡面拒絕自己,而憑祂活著。

    祂如何因揀選十字架,因活在十字架的死底下,而有祂那死的形狀,我們也如何因背十字架,因活在十字架的死裡面,而有祂死的形狀,而同形於祂的死,模成祂死的形狀。所以【背十字架】,可以說就是同形於主耶穌的死,也就是我們所說『效法主的死』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14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透視十架神救恩(四) ~

五、背十字架身帶主的死

    哥林多後書四章10節所說:『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』,也可譯為『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殺死』,意思就是在我們身上常有主耶穌的死在作「殺死」的工作,殺死身上一切與  神不合,一切限制、阻礙、抵消  神的生命,使  神的生命不能從我們裡面運行出來的東西。這自然也和我們背十字架,將自己擺在主的死底下,讓主的死在我們身上作治死的工作是相同的。我們若真將自己擺在主的死底下,讓主的死在我們身上作治死的工作,我們身上就必有主的死在作殺死的工作。我們若真背十字架,我們的身上就必常常帶著主的死,就是主的殺死,所以【背十字架】,也可以說,就是身上常帶著主耶穌的死(殺死)。


六、背十字架與聖靈治死

    參羅馬書八章13節,靠著聖靈的治死,乃是因我們看見──相信──接受了我們和基督同死的事實,而靠著聖靈把那個「同死」執行到我們的肉體上作治死的工作。這自然也和我們背十字架,讓主的死在我們身上作治死的工作有些相同。我們背十字架,也是因看見──相信──接受主釘十字架的事實,而靠著聖靈把主那個釘死執行到我們身上作治死的工作。所以此二者就原則說,也是相同的。不過靠著聖靈的治死,是重在治死身體的惡行,治死地上犯罪的肢體,也就是治死肉體和犯罪的行為。


七、背十字架重在對付魂

    我們應當注意,使徒們在書信裡,從來沒有直接說到「背十字架」這句話,只有主耶穌在福音書裡再三的這樣說過。而主耶穌每一次說到【背十字架】,都是涉及到我們的【魂生命】。馬太福音十章39節,十六章25節,及路加十四章26節,其中一切「生命」、「性命」等詞,都該翻作「魂生命」。主耶穌在這幾處聖經裡,都提到『背十字架』,也都到『魂生命』,這是給我們看見,背十字架和魂生命乃有特別的關係。細讀主在這幾處所說的話,就能看出,背十字架就是叫魂生命受對付。主耶穌要我們背十字架,就是要我們對付魂生命,將魂生命擺在十字架的死底下,讓十字架來治死。

    魂生命,乃是我們天然的生命,就是我們外面舊造的人,是最阻礙我們的靈生命──就是主在我們裡面復活的生命,也就是我們裡面新造的人,而遵行  神旨意的。所以,若要叫我們裡面的靈生命長大,並叫我們能自由的跟隨主,而遵行  神的旨意,就必須背十字架,讓十字架來治死我們的魂生命。

    主耶穌在福音書裡數次到背十字架,和對付魂生命的事。這不僅因為背十字架對付魂生命的重要,更是因為魂生命有幾方面都需要對付。主在馬太十章和路加十四章,是說到魂生命在愛情上,當受十字架的對付。

 (一)主在馬太十六章25節,是說到魂生命在人的「己」──重在人的意見和看法上當受十字架的對付。

 (二)主在路加十七章3133節,和約翰十二章2426節,乃是分別說到魂生命在對世界的愛慕上,並在天然的能力上,當如何受對付。

    只有我們的魂生命,在這些方面,因著我們肯背十字架,而受了對付,我們才能跟隨主,而憑主的生命為  神活著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15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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