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第一個信徒(上)~(下) 新約第一個信徒(上)~(下)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新約第一個信徒(上) ~

 (十字架上的悔改者)

讀經: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9-43節

【前言】

    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9-43節,說到在耶穌被釘十字架時,有兩個強盜與耶穌同釘,這兩個強盜,過去都因犯罪、同樣被抓、受審,也一同被釘、一同受死,但是從他們對主耶穌態度的不同,我們看見他們的結局也就不同。十字架永遠都是將人分開的,你的態度不僅決定你在哪一邊,也定規了你永遠的結局,不是嗎!

    這位悔改的強盜,他蒙恩的見證是什麼呢?至少有四點,交通於後:

一、敬畏  神:

 (一)世人的不怕  神──

    我們都曉得犯罪是可怕的,而犯罪以後對  神態度的錯誤更是可怕。回想人類的始祖亞當、夏娃犯罪後還會怕  神,創世記三章 9-10節說:『耶和華  神呼喚那人,對他說:你在哪裡?他說: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,我就害怕。』可是該隱就不是這樣了,當他把他的弟弟亞伯殺了後,  神也問他:『你兄弟亞伯在哪裡?』他卻發怒的說:『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?』該隱犯罪後不懼怕  神。

    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-18節,引述了多處舊約的經文,說明世人都犯了罪,活出來的行為不但是破壞了正常的,更是建立了反常的,最後他說:『他們眼中不怕  神。』──這就是世(罪)人對  神的態度,更是人犯罪後最可怕、最可悲的現象。

 (二)強盜的敬畏  神──

    『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他,說:你不是基督麼?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!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,說:你既是一樣受刑的,還不怕  神麼?』─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9-40節

    這位悔改的強盜在十字架的痛苦中,他經歷了同樣掛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榮美生命所顯出的光,他的內心對  神產生了敬畏,他開始回想自己的所作所為,也覺察到這些在他周圍的兵丁、百夫長、彼拉多、還有釘他的十字架都不可怕,真正該怕、該敬畏的是造他生命、賜他氣息、掌管他動作、決定他存留的真  神上帝。因他已認識到  神的全能、以及救贖的大愛,他也明白落在人(地上)的審判中的事還小,但是將來落在永生  神的審判裡的事就大了。誠如主耶穌曾經教導門徒的:『那殺身體、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,正要怕他。』──馬太福音十章28節

    所以這個強盜對另一個同被處死的強盜說:『你既是一樣受刑的,還不怕  神麼?』這裡的『怕』就是「敬畏」,敬畏  神是智慧的開端,這智慧是我們得救的智慧。


二、認識自己:

 (一)認識自己的重要──

    蘇格拉底說:「認識自己是一切知識的基礎。」而一個人處在物質、物慾的世界中,只會被這世界矇蔽;世人因被撒但弄瞎了心眼,就不叫基督榮耀的光照著他們,而一旦這個人遇見了  神、認識了  神、對  神產生了敬畏後,他的裡面就有光,而這光使他就能認識自己。

 (二)強盜的認識自己──

    這位強盜說:

    『我們是應該的,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』──馬太福音二十三章41節上

    他認識自己的罪,他知道自己是該死的。這話說起來容易,但要人承認自己的罪是何等的難?許多時候我們犯了罪的,多數不是埋怨父母沒有給我提供一個好的環境、沒有管我,就是埋怨學校沒有好好的教導我,埋怨朋友把我拖累了,埋怨社會風氣那麼壞,埋怨國家法律太不厚道,甚至還埋怨警察為什麼抓到了我,卻很少有人會承認自己是錯的。就好像亞當、夏娃犯了罪以後,  神來責問他們時,他們的回答都是推拖卸責不認錯,亞當說:「都是女人。」夏娃說:「都是蛇。」就是不承認自己的錯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19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新約第一個信徒(下) ~

 (十字架上的悔改者)

讀經:路加福音二十三章39-43節

三、認識耶穌:

 (一)世人不認識耶穌──

    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,許多人都瞧不起耶穌──過路人辱罵祂、公會人戲弄祂、同釘的另一個強盜譏誚祂,總之,希利尼人看耶穌是愚拙的,羅馬人看耶穌是軟弱的,而猶太人看耶穌是行不出神蹟的,世人就是這樣的不認識主耶穌。

 (二)強盜真認識耶穌──

    這個強盜不僅認識了自己,他也認識耶穌,他說:

    『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。』─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1節下

   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是如此的軟弱,但是這個強盜卻說『這個人沒有過一件不好的事。』以及『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!』這說明了他認識耶穌,他知道耶穌是個義人,祂的死是為我們世人的罪作了贖罪祭;他也知道耶穌將得國,眼前的軟弱,流血、失權、遭棄、痛苦、受死,這不是結局,乃是祂為  神作挽回祭的過程,祂將得的國,是天國、是  神國、是榮耀的國、是永遠的國;他還知道這位與他同釘的主耶穌,祂必再來,如今祂雖然按著律法受了咒詛被釘死了,但是按著祂自己所說三天後要從死裡復活,祂要升天,有一天祂還要再回來。

    這位強盜不因主被釘十字架,被迫害,而羞辱主,相反的,他的信心超越了死亡的恐懼,也超越了主的痛苦、釘死、埋葬及一切。在這樣的敬畏  神、認識自己、認識耶穌的當中,他對主耶穌產生了信心,他雙手被釘無法舉手表明決志,但是他的心裡已經不斷的呼喊:「我願意!我願意!」他真是最有信心的一個人,不是嗎?


四、向主祈求:

 (一)世人不會禱告──

    今天的世人,因為不認識  神是活  神、是真  神、是個靈,也不認識耶穌就是  神的兒子,所以都活在外面宗教偶像膜拜的裡面,拿假神真拜,他們口中所念的、心裡所想的,都是妄求,不是祈求(向 神禱告)。

 (二)強盜向主祈求──

    這位強盜說:

    耶穌啊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!』─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42節

    他知道耶穌不僅是基督、是救主,他也知道耶穌的受死、埋葬、復活、升天等與我們有關,並且耶穌的一切都與我們有關,祂造我、愛我、救我、記念我。他也知道耶穌是聽禱告的主。經上說:『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。』於是他向主求告,求主的記念。他在兵丁面前、在譏誚的人(百夫長、祭司、另一個強盜、百姓)面前,他求告主名,這是何等的不容易?但是他做到了,而他從主的所得,實在是超出他的所求與所想──強盜向主所求的是『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!』但是主所賞賜給他的,卻是『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』(路二十三:43)

    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時,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,新約就從這時開始,耶穌基督藉著身體的破碎,為世人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是直通往天上永生  神的路,而這位強盜就是第一個進入天上至聖所的信徒,因他是新約的第一個信徒。


【結論】

    微僕自民國84年起投入監所服事,88年起專門服事台中看守所極刑犯。89年 4月21日,正是復活節前的週五(耶穌受難日),我們一行34人(有台中更生團契,台中、豐原基督的教會,真善美協會同工等)進入台中看守所,為在88年九二一大地震期間,犯下了駭人聽聞,殺害了潘○○母女三人的兇嫌吳應弘施洗,吳弟兄亦是在基督裡成了新造的人。受洗當天他曾對媒體記者說:「寧願無罪進入  神所賜在基督裡的永生,也不願帶罪活在短暫必過去的今生。」

    在輔導期間,依我所看見、所認識的吳應弘弟兄,他自承以往確是個目中無人、眼中不怕  神的大壞蛋,但是就從他在監所中聽信了基督的福音開始,他不但認識自己是個罪人,他更和這位強盜一樣,靈裡認識了耶穌,經歷到主恩的滋味,當他選擇接受耶穌作他生命的救主時,他的生命就有了奇妙的改變,他成為倚靠聖靈、呼喊主名,並且隨時都能奉主的名祈求、禱告、代求的人。感謝主!這乃是「罪人蒙恩添新話」的一樁見證!

    其實我們過去都是罪人,如今卻是蒙恩的人,我們的歸信基督都與這位強盜一樣,都是因著敬畏  神、認識了自己,  神也幫助我們認識了祂的兒子耶穌基督,並且當我們求告主名的時候,祂就記念我們,並且是今天就記念我們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20日清晨


© 2023真善美協會 404台中市北區忠明路502-7號B1 (04)2202-2002
版權所有,若非事先經權利人及本網站授權,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複製、改作、及編輯。如需聯結合作,請與我們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