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復活的見證(一)~(三) 基督復活的見證(一)~(三)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基督復活的見證(一) ~

讀經: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3- 9、12-34節(略)

【前言】

    明天(0417)是今年的「復活節」。「耶穌基督已復活」這是基督信仰中最可靠的確據。有許多人都會問一個問題:憑甚麼你們基督徒說「信耶穌是得永生的唯一的一條路」,你們會不會是太主觀、太武斷了呢?感謝  神!所有在基督裡蒙恩的人都知道:【基督的復活】就是答案!正因為我們的主耶穌被交給人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、又埋在地裡面,但是三天後  神叫祂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,祂就是  神所立的基督、是  神的兒子,祂勝過了死亡(罪)的權勢、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,祂既超越了死亡、勝過了罪權,當然祂就是一的真  神、永活的  神、更是我們生命的主宰。

    我們又如何能確信基督真的已復活了呢?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全章都是講復活的真理。以下我要從「聖經的見證」、「客觀的事實」、「主觀的經歷」三大點來交通關於【基督復活的見證】。

一、聖經的見證:

    就著哥林多前書十五章而言:

 (一)耶穌基督復活的確據──( 1-11節)

  1、基督復活是福音的主要內容:( 1- 4節)

    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:第一,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』──

    今天地上所有的宗教教主,他們也都死了,但是沒有一個復活的,他們的墳墓都還在各處,他們的遺骸也都在那裡與草木同朽,這就證明了他們都是「人」、都是與我們一樣的「罪人」,他們也都需要救恩。

  2、基督復活最可以信賴的證據:( 5-11節)

    保羅在此提示我們六點有力的人證,可以活活的顯現給他們看:

   (1)彼得:主耶穌顯現給磯法(即彼得)看(路二十四:34),他是哥林多教會熟悉的人物(林前一:12)。

   (2)十二使徒:指主在世時所設立的人,是為著新天新地新聖城的建造。

   (3)五百多弟兄:這是一個十分強有力的見證,而且到保羅寫哥林多書信時,有一大半還活著,他們是目擊證人。

   (4)雅各:他是耶穌的弟弟,本來不信耶穌的(約七: 5),後來成了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(徒十五章),他之所以會有如此大的改變,就是因為主顯現給他看。

   (5)眾使徒:不是主設立的那十二使徒,乃指有使徒恩賜的人,數不詳。

   (6)保羅:參徒九: 1- 9,這位原來逼迫教會(基督)的掃羅,改變成為傳揚基督的保羅。

   ★保羅自己說:『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』──( 8節)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16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基督復活的見證(二) ~

讀經: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3-9、12-34節(略)

【一、聖經的見證:】

 (二)耶穌基督復活的重要──(12-19節)

  1、若基督沒有復活,則祂的死乃因為:

   (1)政治罪名──

   『祂自己說是王』─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2節

    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,人家告祂的罪名是祂來到地上要『作王』,這對地上政權而言,耶穌就是叛亂份子,當然是要處死的,假若基督沒有復活,就證明他是犯叛亂罪而被處死的。

   (2)宗教罪名──

   『大祭司對祂說:你是  神的兒子基督不是?耶穌對他說:你說的是。』──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364節(另參路加福音二十二章70節)

    耶穌在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受審,人家告祂的罪名是祂說祂是『  神的兒子』,這是僭越  神的宣告,所以如果基督沒有復活,就證明祂是褻瀆神的人。

   ★如果耶穌沒有復活,祂就跟一般被處死的罪犯沒有兩樣,祂就絕不是義者耶穌,祂的血也沒有贖罪的功效了。

  2、若基督沒有復活,所帶下的影響有:

   (1)對這班使徒來說──(14-15節)

    甲、他們所傳的便是枉然:(14節中)

    乙、他們所信的也是枉然:(14節下)

    丙、他們是為  神妄作見證:(15節)

    因為使徒們一直竭力見證基督的復活──使徒行傳一章22節,二章31-33節,四章 2節,十七章18節,二十三章 6節,二十四章15、21節;並且保羅在 5- 8節所提的六個證據也屬虛妄的了。

   (2)對哥林多人來說──(17節)

    『你們仍在罪裡』──

    因為你們所信的是一位能贖人罪、救人脫離死的基督。

   (3)對已睡聖徒來說──(18節)

    『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』──

    那些在世上活著時相信基督有赦罪之恩,而如今已經蒙主恩召的人,就要永遠滅亡了。

   (4)對活著信徒來說──(19節)

    『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,就算比眾人更可憐』──

    意即仍活著的信徒,就將只在今生有指望,對來生就沒有指望了,既無來生的指望,卻在今生為主的名受辱、受苦,最後還進入永死,這樣的光景實在就比世人更可憐了。

   ★可見,若基督沒有復活,這個真理便站立不住,整個基督信仰的體系都要崩潰,就沒有所謂的「福音」可言;但是事實上,這二千年來,這個真理一直被堅固的流傳著,因為基督是真真實實的復活了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17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基督復活的見證(三) ~

讀經: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3- 9、12-34節(略)

二、客觀的事實:

    主被釘十字架,死後被埋葬,在地底下三天後復活了,【墳墓空了】是主耶穌已復活了的最客觀的事實。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的第三天,經上說是『七日的第一日』,有幾個婦女一大早就趕到墳墓旁,她們發現原來存放耶穌遺體的墳墓已經空了,她們非常害怕,一位天使向她們顯現說:『不要害怕!我知道妳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。祂不在這裡,照祂所說的,已經復活了。妳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。』──馬太福音二十八章 5- 6節

    「空墳墓」這就是主復活的記號、就是證據;今天地上所有的宗教教主,沒有一個人的墳墓是空的,他們的遺體都還存在墳墓中,說明了他們都沒有復活,所以他們也都是罪人,都需要  神的憐憫。

    關於「耶穌遺體沒有復活」的訛傳,自古以來歸納有下列三種說法:

 (一)被門徒偷走了──

 (二)被官府挪走了──

 (三)耶穌並未真死──

    有人說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並沒有真死,祂只是暈死過去,後來醒過來後就逃跑了。此說法亦為不可能,因為有那位行刑的兵丁,他是此中老練的熟手,他用槍扎耶穌的肋旁,就有血和水流出來,這是死透了的證明。

    我們由以上幾點極為客觀的假設、理性的辯證,都在在的看見耶穌死後身體不見了、留下空墳墓的事實,這是耶穌已真正復活了的鐵證,祂藉著死而復活,敗壞了魔鬼死亡的權勢、也勝過了罪的權勢。


三、主觀的經歷:

 (一)未信主前的光景──

    在過去我們還不認識耶穌時,我們都活在虛空、混沌、黑暗的光景裡,那時我們的生命是服在撒但的權下,所以我們的生活就無力,勝不過罪、也沒有裡面的平安;我們的軟弱就像保羅所說的:

    『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』──羅馬書七章19節

    這就是在撒但轄制下的人生,保羅說:『我真是苦啊!』

 (二)信主後的改變──

    所有真正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,都有相同的見證,就是【我改變了】,保羅就作見證說:

    『我不配稱為使徒,因為我從前逼迫  神的教會。然而,我今日成了何等人,是蒙  神的恩才成的,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。』─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9節

    當  神的光照在我們裡面向著我們開啟時,我們就會按著  神的方法,悔改、認罪、接受耶穌作我們生命的救主;而一旦我們真實的重生後,我們或多或少總會經歷到人生觀的改變,甚至連價值觀也不一樣了。以往我們都以外面的、世界的追求為目標,但是如今則轉向裡面的、屬天的追求為目標;不是我們願意脫下這個,乃是我們更願意穿上那個,這個是短暫的、有限的、會朽壞的,那個卻是永遠的、無限的、不朽壞的。

 (三)例證──

    希臘帝國中最有名的亞歷山大王,年紀輕輕的僅二十三歲時,就掌握了歐、亞、非三洲的版圖,聲勢可謂一日中天,定也羨煞了不知道多少人,但是他屬世的生命只活了三十四歲,他死時,要求他的部將將他放在一口銅棺中,然後在左、右兩側各挖一個洞,將他的雙手伸出來,此舉乃昭示世人:「我甚麼也不能帶走。」聖經約伯記中有一句話,說:『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;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』──約伯記一章21節


【結論】

    各位親愛的兄姊!耶穌是  神的兒子,道成了肉身來到世上,為的是將你我從撒但罪惡的權下救出來,祂已經藉著死而復活的見證,勝過了撒但的一切,也滿足了  神公義的要求,如今救恩已經完全的齊備,就等著我們來接受、來享受,而且這十字架的救恩不需要花地上的任何一點代價(我們也付不起),你我都可以白白享受  神在基督裡面的救贖之恩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18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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