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基督復活的見證(三) ~
讀經: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3- 9、12-34節(略)
二、客觀的事實:
主被釘十字架,死後被埋葬,在地底下三天後復活了,【墳墓空了】是主耶穌已復活了的最客觀的事實。在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後的第三天,經上說是『七日的第一日』,有幾個婦女一大早就趕到墳墓旁,她們發現原來存放耶穌遺體的墳墓已經空了,她們非常害怕,一位天使向她們顯現說:『不要害怕!我知道妳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。祂不在這裡,照祂所說的,已經復活了。妳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。』──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5- 6節
「空墳墓」這就是主復活的記號、就是證據;今天地上所有的宗教教主,沒有一個人的墳墓是空的,他們的遺體都還存在墳墓中,說明了他們都沒有復活,所以他們也都是罪人,都需要 神的憐憫。
關於「耶穌遺體沒有復活」的訛傳,自古以來歸納有下列三種說法:
(一)被門徒偷走了──
(二)被官府挪走了──
(三)耶穌並未真死──
有人說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並沒有真死,祂只是暈死過去,後來醒過來後就逃跑了。此說法亦為不可能,因為有那位行刑的兵丁,他是此中老練的熟手,他用槍扎耶穌的肋旁,就有血和水流出來,這是死透了的證明。
我們由以上幾點極為客觀的假設、理性的辯證,都在在的看見耶穌死後身體不見了、留下空墳墓的事實,這是耶穌已真正復活了的鐵證,祂藉著死而復活,敗壞了魔鬼死亡的權勢、也勝過了罪的權勢。
三、主觀的經歷:
(一)未信主前的光景──
在過去我們還不認識耶穌時,我們都活在虛空、混沌、黑暗的光景裡,那時我們的生命是服在撒但的權下,所以我們的生活就無力,勝不過罪、也沒有裡面的平安;我們的軟弱就像保羅所說的:
『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』──羅馬書七章19節
這就是在撒但轄制下的人生,保羅說:『我真是苦啊!』
(二)信主後的改變──
所有真正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,都有相同的見證,就是【我改變了】,保羅就作見證說:
『我…不配稱為使徒,因為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。然而,我今日成了何等人,是蒙 神的恩才成的,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。』─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9節
當 神的光照在我們裡面向著我們開啟時,我們就會按著 神的方法,悔改、認罪、接受耶穌作我們生命的救主;而一旦我們真實的重生後,我們或多或少總會經歷到人生觀的改變,甚至連價值觀也不一樣了。以往我們都以外面的、世界的追求為目標,但是如今則轉向裡面的、屬天的追求為目標;不是我們願意脫下這個,乃是我們更願意穿上那個,這個是短暫的、有限的、會朽壞的,那個卻是永遠的、無限的、不朽壞的。
(三)例證──
希臘帝國中最有名的亞歷山大王,年紀輕輕的僅二十三歲時,就掌握了歐、亞、非三洲的版圖,聲勢可謂一日中天,定也羨煞了不知道多少人,但是他屬世的生命只活了三十四歲,他死時,要求他的部將將他放在一口銅棺中,然後在左、右兩側各挖一個洞,將他的雙手伸出來,此舉乃昭示世人:「我甚麼也不能帶走。」聖經約伯記中有一句話,說:『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;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』──約伯記一章21節
【結論】
各位親愛的兄姊!耶穌是 神的兒子,道成了肉身來到世上,為的是將你我從撒但罪惡的權下救出來,祂已經藉著死而復活的見證,勝過了撒但的一切,也滿足了 神公義的要求,如今救恩已經完全的齊備,就等著我們來接受、來享受,而且這十字架的救恩不需要花地上的任何一點代價(我們也付不起),你我都可以白白享受 神在基督裡面的救贖之恩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1年 4月18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