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這麼大的救恩(一)~(四) 談這麼大的救恩(一)~(四)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談這麼大的救恩(一) ~

經文:希伯來書二章 1- 4節

【前言】

    基督徒的本分就是要傳福音,但如果我們自己對於福音不清楚,更是行不出來,別人就不能從我們身上看見福音的好處,這就成了空談;希伯來書的作者提醒我們:『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』一方面固然這是指「聽福音」之人說的,但對我們「傳」的人亦是重要的提醒!

 (一)『大』乃代表主耶穌──

    我們若忽略這麼『大』的救恩,這個『大』是代表主耶穌自己。我們看路加福音一章31-32節(基督降生之前,天使對馬利亞所說的話):『你要懷孕生子,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。他要為大,稱為至高者的兒子』

 (二)『救恩』也是主自己──

    基督不僅是我們的救主,更是我們救恩的實際。當年老西面把耶穌抱在懷裡的時候,他便向  神稱頌說:『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【救恩】』。

    以下我要根據希伯來書二章 1- 4節,由【勸戒】、【警告】及【見證】三方面來看這個偉大的救恩:

一、【勸戒】──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( 1節)

    『所以,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,恐怕我們隨流失去。』──

 (一)『所以』──連接上文(希伯來書一章 1-13節)討論基督與天使對比的結論。就接著帶出表明下面所說:『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』,是因為上文的緣故。上文中既已說基督比諸先知和天使更美,祂的名、身分、地位、王權、永能、年數、榮耀等,既都遠超過天使,『所以』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,就是祂所『曉諭』的真理。

 (二)『越發』──即「格外」(希伯來書六章17節)。『越發鄭重』即不但要鄭重,而且要特別的鄭重。舊約經天使的手所傳的律法,尚且是當尊重的,何況對於新約基督所成功的救贖,更要『越發』的鄭重了。

  ★以色列人聽見天使所傳的信息,卻干犯了,結果受到信息中所說的刑罰。司提反在他的證道詞中敘述過(使徒行傳七章38-43、53節);耶穌在耶路撒冷過修殿節時,曾指摘法利賽人領受了摩西所傳的律法,但沒有一個人能遵守律法(參約翰福音第七章)。這種領受律法而不遵守律法已成為當時猶太教的習慣;文士律法師平日聚首,在安息日聚集於會堂,但多數只在聖經字句上咬文嚼字、玩弄文字遊戲,或作理論性的探討,卻不以遵行律法的教訓為重要。這種習慣深深的影響了猶太的基督徒,在信耶穌一段時期後,就漸漸的忽略真道,不以救恩為重要,將『所聽見的道理』隨惡劣不行  神教訓的潮流而失去。

 (三)『所聽見的道理』──若與一: 2對照,就是指  神兒子的曉諭。雖然我們現在所聽的道,不是  神的兒子親口對我們講的,但確是  神的兒子所已經曉諭的,只是透過了其他  神的僕人再傳給我們的。

 (四)『恐怕我們隨流失去』──

    『隨流失去』的希臘文意直譯是「任何時間,都有滑跌的事。」全節可譯為:『如果我們鄭重所聽見的道理,就能不隨時滑跌。』

  1、這『隨流失去』,若照上句的意思,應是指我們所聽的道隨流失去。凡是不用心聽道的人,或聽了以後沒有重視所聽之道的人,他所聽的道就必隨流失去。正如耶穌講「撒種的比喻」中,那些種子落在「路旁」的人(馬太福音十三章19節),他所聽的道很快的就被魔鬼奪去一樣。

   ★我們所處的時代,好像一道罪惡的潮流,不斷的衝擊我們,使我們漸漸失去敬畏的心。如果我們不鄭重所聽見的道理,就要隨流失去。

  2、這『隨流失去』,亦有人認為應指「我們」這個人要隨流失去。換言之,我們若不鄭重所聽見的道,我們這個人就要滅亡。如此的解釋,就要與第 3節上半『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』互相參照來解釋。這樣,所謂『鄭重』的意思,就是第 3節的『忽略』的反面,也就是不可忽略,應當接受而信靠;如果不接受、不信靠,那就是忽略、不鄭重,其結果就是滅亡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3月29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談這麼大的救恩(二) ~

經文:希伯來書二章 1- 4節

二、【警告】──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( 2- 3節上)

    『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;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。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』──

 (一)『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』──就是指舊約律法的話。

  1、在猶太人的傳統教導中,摩西所領受的律法是天使所傳的(使徒行傳七章35、53節,加拉太書三章19節)。雖然摩西在傳律法給以民時,清楚的說明這是:

    『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,面對面與你們說話』──申命記五章 4節

    『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、雲中、幽暗中,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;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。』──申命記五章22節

    但是猶太人在他們的口傳中,仍然說摩西律法是天使傳的。

  2、即使是天使傳的,但信息的本身也是從耶和華  神來的。

 (二)『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』──

  1、『干犯』──指「不該做而去」;『悖逆』──指「該而不」,兩者都是違背  神的命令。

  2、按舊約許多干犯律法的人,都受了該受的報應,例如:

   (1)有一個咒詛並褻瀆聖名的人,結果被治死──利未記二十四章10-16節

   (2)用凡火燒香的拿答、亞比戶,被燒死在  神前──利未記十章 1- 2節

   (3)背叛摩西的大坍、亞比蘭等人,被活活的吞下陰間──民數記十六章25-35節

   (4)貪財的先知(術士)巴蘭,被刀殺死──民數記三十一章 8、16-17節

   (5)不信的以色列人,倒斃曠野──民數記十四章32、35節

  3、這樣,若干犯天使所傳的律法,尚且要受該受的報應,何況我們忽略基督的救恩,豈能不受刑罰麼?所以,輕視  神兒子的罪,比輕視  神僕人的罪更大;忽略救恩的罪,比干犯律法的罪更大。

 (三)『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』──

    『怎能逃罪』的希臘文意是「逃脫」,有指逃難(例:哥林多後書十一章32節)、逃避災害(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6節)、逃脫審判、定罪(例:明白律法,又故意違背的,不能逃脫  神的審判──羅馬書二章 3節;棄絕警戒的,不能逃避定罪──希伯來書二章 3節,十二章25節)。

  ★這句話警惕我們至少三件事──

  1、基督為我們所成功的救恩是大的:

   (1)基督為成功這救恩已經付了極大的(犧牲)代價。

      神→人→奴僕,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這是無法形容的大犧牲。

   (2)基督救恩的功效是大的,能救任何人,並救到成為  神的兒女,作光明之子,並有分於祂國度中的榮耀(希伯來書七章25節,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5- 8節)。

   (3)祂所成功的救恩,施行的範圍是大的,祂曾說:

    『凡可以來』──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,又說:

    『  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』──約翰福音三章16節

    全世界的罪人,都是  神所願意拯救的(提摩太前書二章 4節)。

  2、我們若忽略了這救恩的罪是大的:

   (1)這救恩之大,無以形容,只好說:『這麼大的救恩』;反之,忽略了這救恩之罪當然也是無法想像的大了。所以罪人最大的罪,就是輕忽主為罪人所成就的救恩而不接受,這樣的拒絕救恩,在  神看來,此乃最大的罪。

   (2)注意!『忽略』不是甚麼反對、逼害、或其他的無理動作,只不過是輕忽、不在意而已。但我們對主的救恩,雖只是如此的一點輕忽,也不能逃罪!

  3、忽略這救恩者他們的痛苦是大的:

    『怎能逃罪呢?』──意即:一個忽略救恩的人,必被他自己的罪追上。他必要自己擔負一切罪惡應受的刑罰,無法躲避  神的審判,而整日在  神的震怒下過著戰戰兢兢的生活(約翰福音三章36節),只能等候死亡(以弗所書二章 1-12節),實在不得平安(以賽亞書五十七章21節)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3月30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談這麼大的救恩(三) ~

經文:希伯來書二章 1- 4節

三、【見證】──這大救恩的三重見證( 3節下- 4節)

    『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 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、奇事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』

    在此有三方面的見證:

 (一)先由主耶穌親自傳講:

    『起先是主親自講的』──

    指主在世上所講的教訓。主耶穌在世上所講的一切教訓,無非是說明祂就是  神所差來的彌賽亞,並且要按  神旨,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

    例如主曾多次說:

  1、信祂的人有永生(約翰福音三章15-16節,五章24節)。

  2、祂就是  神的兒子、是從天上來的(約翰福音三章13節,五章17、18、32節)。

  3、祂是生命的糧(約翰福音六章48節)、是世界的光(約翰福音八章12節)。

  4、祂必須受苦、被殺、過三天復活(馬可福音八章31節,九章31節,十章33、34節),為多人的罪而流血(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8節)。

 (二)再由聽見者給予證實:

    『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』──

  1、指那些曾經親自聽見主教訓的人,特別是十二使徒,和曾看見主復活顯現的人。

  2、『證實』,不但指講論(言語)方面,也指經歷方面的證實,使徒行傳中,門徒曾多次證實主的復活,見證耶穌就是  神所差遣的基督──使徒行傳二章22、36節,三章11-16節,四章10、12、33節,五章29-32節,七章52節,八章34-37節,九章20-22節,十章38、42節,十三章26-41節,十七章 2- 3、18節,二十二章 3-21節。因為他們都已在自己的經歷上證實,主確實就是他們的救主、是復活的基督。他們如何的被從罪中救出來,成為  神聖潔的器皿,都是一段段活潑的見證。

 (三)  神藉神蹟等再作見證:

    『 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、奇事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』──

  1、『神蹟、奇事、異能』──都是指著超然的能力所行的事,並且都是出於  神。不過

   (1)「神蹟」:是比較注重由  神直接施行的能力。例如:

      甲、彼得被天使救出監──使徒行傳五章19節,十二章 2-11節。

      乙、腓利被主耶穌提去──使徒行傳八章39節

   (2)「奇事」:是比較注重事情本身的超然性。例如:

    使徒奉主的名醫病、或使死人復活等──使徒行傳三章 7節,九章40節

   (3)「異能」:則是比較注重能力方面的超凡。例如:

    彼得的影子(使徒行傳五章15節)、保羅的手巾(使徒行傳十九章12節),也都能使病醫好。

  2、『聖靈的恩賜』──即聖靈所給各人的恩賜,例如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8-31節所說的各種恩賜等。聖靈隨己意將各種恩賜分給人,使他們可以為福音作見證。這些恩賜並不就是各人原有的才幹(有時才幹也可獻上為主來用、成為恩賜),乃是聖靈為見證福音的緣故所賜給人的,往往是在人原有的才幹之外加給人的。

  ★「神蹟」、「奇事」、「異能」、「恩賜」,在文字上有分別,但在意義上則都是屬靈的恩賜,都是聖靈主動按需要而賜給教會的,其目的為要彼此盡肢體的功能、建立教會、長成基督的身量(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4-31節)。運用恩賜要以愛心為動機,以造就信徒為目的,否則即毫無價值(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1-13節,十四章 1-40節)。

  ★神蹟的目的是要彰顯基督的榮耀、大能、慈愛、憐憫,要證明基督是人類獨一的救主、萬有的主宰;祂統管萬有,也有權柄改變祂對萬有原設定的原理;祂是日常生活的主宰。主耶穌在世時行神蹟多是按以上的原則而行──參馬太福音四章23-24節,八章 1-九章 8、18-35節,十二章22節,十四章13-22節,十五章28、32-39節,十七章14-21、25-27節,二十章29-34節,二十一章18-22節等。彼得在五旬節清楚的說明:『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、奇事、神蹟,將祂證明出來』(使徒行傳二章22節)所以神蹟的目的是見證耶穌是救主、是生命與生活的主宰,使基督徒能更加堅定的來跟隨主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3月31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談這麼大的救恩(四) ~

經文:希伯來書二章 1- 4節

【結論】

    聖經中提到的【救恩】,有多重意思,略以:

  1、救恩的衣服:以賽亞書六十一章10節

    『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;我的心靠  神快樂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,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,好像新郎戴上華冠,又像新婦佩戴妝飾。』──

   ★指我們接受基督(生命),就要彰顯基督(行為──生活)。

  2、救恩的城牆:以賽亞書六十章18節

    『你地上不再聽見強暴的事,境內不再聽見荒涼毀滅的事。你必稱你的牆為拯救,稱你的門為讚美。』──

   ★城牆代表界線,指我們在生活上要與外界有明顯的分別。

  3、救恩的磐石:詩篇九十五篇 1節

    『來啊,我們要向耶和華歌唱,向拯救我們的磐石歡呼!』──

   ★指基督能堅定我們的心,充滿我們,一直帶領我們。

  4、救恩的福杯:詩篇一一六篇13節

    『我要舉起救恩的杯,稱揚耶和華的名。』──

   ★指基督能賞賜我們屬天一切屬靈的豐富。

  5、救恩的泉源:以賽亞書十二章 3節

    『所以,你們必從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。』──

   ★接受耶穌救恩的人,乃能完完全全浸透在聖靈帶領的真實裡。

  6、救恩的道路:使徒行傳十六章17節

    『她跟隨保羅和我們,喊著說:這些人是至高  神的僕人,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。』──

   ★不僅使我們離開錯誤的道路,我們還可在這條義路上直奔,而且這是一條上行的道路,帶我們直達錫安山。

  7、救恩的元帥:希伯來書二章10節

    『原來那為萬物所屬、為萬物所本的,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,使救他們的元帥,因受苦難得以完全,本是合宜的。』──

   ★祂為我們爭戰,把我們帶到榮耀和得勝的裡面,也把完全的救恩帶到我們裡面。

    感謝  神!得著救恩的,是得著屬天一切的好處;忽略救恩的,真的不能逃罪啊!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4月 1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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