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談這麼大的救恩(二) ~
經文:希伯來書二章 1- 4節
二、【警告】──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( 2- 3節上)
『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;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。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』──
(一)『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』──就是指舊約律法的話。
1、在猶太人的傳統教導中,摩西所領受的律法是天使所傳的(使徒行傳七章35、53節,加拉太書三章19節)。雖然摩西在傳律法給以民時,清楚的說明這是:
『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,面對面與你們說話』──申命記五章 4節
『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、雲中、幽暗中,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;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。』──申命記五章22節
但是猶太人在他們的口傳中,仍然說摩西律法是天使傳的。
2、即使是天使傳的,但信息的本身也是從耶和華 神來的。
(二)『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』──
1、『干犯』──指「不該做而去做」;『悖逆』──指「該做而不做」,兩者都是違背 神的命令。
2、按舊約許多干犯律法的人,都受了該受的報應,例如:
(1)有一個咒詛並褻瀆聖名的人,結果被治死──利未記二十四章10-16節
(2)用凡火燒香的拿答、亞比戶,被燒死在 神前──利未記十章 1- 2節
(3)背叛摩西的大坍、亞比蘭等人,被活活的吞下陰間──民數記十六章25-35節
(4)貪財的先知(術士)巴蘭,被刀殺死──民數記三十一章 8、16-17節
(5)不信的以色列人,倒斃曠野──民數記十四章32、35節
3、這樣,若干犯天使所傳的律法,尚且要受該受的報應,何況我們忽略基督的救恩,豈能不受刑罰麼?所以,輕視 神兒子的罪,比輕視 神僕人的罪更大;忽略救恩的罪,比干犯律法的罪更大。
(三)『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』──
『怎能逃罪』的希臘文意是「逃脫」,有指逃難(例:哥林多後書十一章32節)、逃避災害(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6節)、逃脫審判、定罪(例:明白律法,又故意違背的,不能逃脫 神的審判──羅馬書二章 3節;棄絕警戒的,不能逃避定罪──希伯來書二章 3節,十二章25節)。
★這句話警惕我們至少三件事──
1、基督為我們所成功的救恩是大的:
(1)基督為成功這救恩已經付了極大的(犧牲)代價。
神→人→奴僕,且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這是無法形容的大犧牲。
(2)基督救恩的功效是大的,能救任何人,並救到成為 神的兒女,作光明之子,並有分於祂國度中的榮耀(希伯來書七章25節,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5- 8節)。
(3)祂所成功的救恩,施行的範圍是大的,祂曾說:
『凡…可以…來』──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,又說:
『 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』──約翰福音三章16節
全世界的罪人,都是 神所願意拯救的(提摩太前書二章 4節)。
2、我們若忽略了這救恩的罪是大的:
(1)這救恩之大,無以形容,只好說:『這麼大的救恩』;反之,忽略了這救恩之罪當然也是無法想像的大了。所以罪人最大的罪,就是輕忽主為罪人所成就的救恩而不接受,這樣的拒絕救恩,在 神看來,此乃最大的罪。
(2)注意!『忽略』不是甚麼反對、逼害、或其他的無理動作,只不過是輕忽、不在意而已。但我們對主的救恩,雖只是如此的一點輕忽,也不能逃罪!
3、忽略這救恩者他們的痛苦是大的:
『…怎能逃罪呢?』──意即:一個忽略救恩的人,必被他自己的罪追上。他必要自己擔負一切罪惡應受的刑罰,無法躲避 神的審判,而整日在 神的震怒下過著戰戰兢兢的生活(約翰福音三章36節),只能等候死亡(以弗所書二章 1-12節),實在不得平安(以賽亞書五十七章21節)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1年 3月30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