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國中的三等人 天國中的三等人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天國中的三等人 ~

    讀四福音,歸納而言,將來可以進天國的聖徒應該有三種光景,微僕分別以頭等、次等、三等聖徒稱之。

一、頭等聖徒:

    這是今天「接受基督」(得救)又「活出基督」(得勝)的基督徒,這一班人將來在基督的審判臺前,必蒙主說:『你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』,也是聖經應許將來要和主耶穌一同降臨到地上要審判列國的人,我們稱他們為【頭等聖徒】。

    巴不得我們都能堅定的對自己說:【主啊!我必在其中】


二、次等聖徒:

    他們是在基督審判臺前被宣告為不得勝的基督徒,並落在七年的大災期中,但他們悔改並有了【殉道】的見證(這是第五印所顯明的光景),這等人可以重新再回到天上,我們稱之為【次等聖徒】。

    這當中還包括猶太人中得救的人,我們曉得猶太民族多如海邊的沙,但是得勝的只有十四萬四千人,啟示錄第七章已先記載了十四萬四千人,到了十四章又再次提到十四萬四千人,這兩個地方有什麼不同呢?

 (一)第七章記載了支派的名稱及每個支派的數目,這裡所記載的跟舊約所記載的十二個支派不一樣,這裡多了「約瑟支派」,用「約瑟支派」及「利未支派」代替舊約的「但」及「以法蓮」支派。為什麼但及以法蓮支派被取代了呢?因為這兩個支派都走了拜偶像的路,尤其以法蓮不但拜偶像還製造偶像,在得勝者的行列中被踢除了。

 (二)第七章還有一個不同就是支派的順序,如果按照以往第一個支派一定是長子「流便」,可是第七章卻寫的是「猶大」,原來在雅各給他子孫的祝福中早就已經預定了。流便、西緬、利未這三個孩子都有「失去的見證」,所以父親的妾污穢了床(也就是發生亂倫的關係),所以他的見證沒有了;「西緬」和「利未」為了他妹妹「底拿」,底拿被哈抹玷污了,西緬和利未就建議他們受割禮,結果他們把示劍城的男子都殺死了,我們看見犯淫亂、殺人罪等,這些在得勝者的行列中都是無分的。我們如果看猶太人得救的只有十四萬四千人,那是很少的數字,所以在羅馬書稱他們叫做『以色列的餘民』,他們今天真正得救的只有餘數。


三、三等聖徒:

    第三等進國度的人是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節以後所記載的,那裡是指主耶穌第二階段降臨到地上,『萬民都要聚集在面前,祂要把他們分別出來,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,把綿羊安置在右邊,山羊在左邊。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: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。』(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2-34節)這些人承受什麼『國』呢?就是可以進到天國裡面,這些人的條件是什麼?35-36節『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我吃,渴了,你們給我喝;我做客旅,你們留我住;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我穿;我病了,你們看顧我;我在監裡,你們來看我。』這裡有六個條件,是主耶穌稱右邊的綿羊、後來又稱他們為義人的,義人就回答說:『主啊,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,給你吃,』這些都沒有做過啊!他們根本不認識主耶穌,這些人是誰呢?就是我們常擔心的,有人還沒信主就被主接走的人,這些人是沒有聽過福音的人,但是他們按照本性,就是是非之心或善或惡,按著他們的良知行善行惡受報。我們看40節『王要回答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所以有善行的人,雖然沒有聽過福音,主說這些人可以進到國度中。

    我們都當知道信耶穌要得賞賜(進天國)是要有得勝條件的,所以,如果今天不努力又怎麼成為得勝者呢?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5月11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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