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認識信徒和門徒 ~
【前言】
平時在教會中,弟兄姊妹都比較習慣用【信徒】或【基督徒】來自稱,以說明白己是相信耶穌的人;實際上,較少人自稱為【門徒】,來表明自己是跟隨耶穌的人。
如果我們查考新約聖經,就會發現一個令人驚訝的統計數字。
1、【基督徒】在聖經中共出現3次,【基督徒】的原文Christianos是自“Christos基督”加上拉丁語尾“anus屬於…的人”所構成,即“屬於基督的人”之意(參徒十一:26,二十六:28;彼前四:16)。
2、【信徒】共現5次(參提前四:10、12;加六:10;徒十:45,十五:5)。
3、【門徒】則出現了361次。
若是把範圍縮小到【使徒行傳】中,同樣可以發現:【基督徒】出現2次,【信徒】出現2次,【門徒】則出現了41次。雖然數字不能代表事實的全部,但這些數字至少告訴我們,初期的教會是注重【門徒】的教會。
一、【信徒】和【門徒】的區別:
(一)【信徒】~
就是指所有相信耶穌的人,無論是初信者,還是信主多年的,無論是一般信徒,還是服事者,都是【信徒】。
從這一層意義上理解,信徒自然包括門徒,但如果把【信徒】和【門徒】做簡略的比較,就發現兩者間有各自不同的著重點。
【信徒】的重點是放在“相信”上,是比較靜態的,指一般的跟隨者,認識某些真道,固定地參加聚會,常常所關注的是【 神為我成就了什麼?】
(二)【門徒】~
即學生的意思,也是跟隨者,是教師的對應詞。所以【門徒】之希臘文matheetees,中文聖經有翻譯為“學生”(參太十:24—25;路六:40),其意乃領受他人之訓者,不僅關於所信,也涉於言行。如【施洗約翰之門徒】(參太九:14)、【法利賽人之門徒】(參太二十二:16)、【摩西之門徒】(參約九:28)。最常用者,當然指救主的跟隨者。換言之,主的門徒不但相信衪,更跟隨祂、效法祂、活出祂。
相對【信徒】而言,【門徒】是較動態的,不但是一個跟隨者,更是一個推動者,是吸引別人來跟隨耶穌的人,在真道上不斷地進深長進,熱衷於【我要為主做什麼】,參與事奉,有清楚的異象,並為此盡心竭力,哪怕遭遇挫折,仍然執著向前,完成所託。
二、【信徒】和【門徒】的比喻
若是把教會比喻成一個球場的話,看台上的觀眾就好比【信徒】,雖然助威吶喊,卻只是觀看而已,而球場上的運動員就是【門徒】,努力拼搏,全力以赴。
有一位 神的僕人風趣地說:「有時候,教會就是很多急需要運動的人看一些急需要休息的人在運動」。
三、【信徒】和【門徒】的提醒
耶穌基督給教會的大使命是『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』(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節),並不是使人做主耶穌的信徒,也就是說,傳福音的結果,若不是使人做主的門徒,就沒有徹底執行這個命令。
現在不少教會的弟兄姊妹,能在受洗的數年後繼續堅持主日崇拜的,已屬難能可貴,而穩定成長投身於事奉的人更是少之又少,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從信徒轉化為門徒。這也反映出教會總體的一種光景:《信徒雖多,門徒卻少》。
【結論】:
讓信徒成長為門徒,教會復興才有希望。教會應該成為【門徒式】的教會,一個可以讓信徒轉化為門徒的教會,一定會是一個復興的教會。願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有這樣的心志:如果我現在已是一個信徒,我要成長為一個門徒;如果我現在已是一個門徒,我要成為一個讓別人成為門徒的人!
微僕 敏椿 撰文
110年 9月2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