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當主成為我生命(四) ~
三、得聽主降臨呼叫聲:
(一)聽主降臨時,一同顯現榮耀中──
1、關於耶穌降臨的情形:
『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,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,又有 神的號吹響;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。』──帖前四:16
本節提到四件事:
(1) 主親自降臨──不是祂的靈,或祂的使者,是祂親自降臨。
(2) 主再來是「必」然應驗的事,絕不會失信──啟二十二:20
(3) 主再來是榮耀的降臨──『從天而降』,不是卑微的、或漸漸的出現,是公開的、榮耀的出現,是地上的萬族所共見的──啟一: 7
(4) 主降臨有特殊的聲音──
甲、呼叫的聲音──即【點名的聲音】
乙、天使長的聲音──即【見證的聲音】
丙、 神的號筒吹響的聲音──即【召聚的聲音】
★參林前十五:52『號筒末次吹響』──『末次』所指的就是這三種聲音的末次,當號筒吹響時,信徒都要復活而被提。
2、聖徒一同顯現的情形:
『親愛的弟兄阿,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,將來如何,還未顯明;但我們知道,主若顯現,我們必要像他,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。』──約壹三: 2
『基督是我們的生命,他顯現的時候,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。』──西三: 4
『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,並且等候救主,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。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,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,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。』──腓三:20-21
(1) 當主第一階段降臨時(從「寶座」→「空中」)──
甲、教會被提(迎娶教會):參帖前四:13-17
凡有聖靈印記的基督徒或由死裡復活、或身體改變,被提到空中。
乙、臺前審判(依據行為):參林後五: 9
所有基督徒都要經過「基督臺前」的審判,得勝的進入榮耀中,有七年之久(啟四、五章),地上則陷入空前的「七年大災難」(啟六~十九章)。
(2) 當主第二階段降臨時(從「空中」→「地上」)──
甲、萬民受審:參太二十五:31,啟十九章
耶穌帶著「天使」和「天軍」(得勝的聖徒)一同降到地上,萬民都要在祂榮耀的寶座前受審(分出綿羊、山羊)。
乙、建立天國:參啟十一:15
『地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…』──啟十一:15
基督要作王一千年。
3、小結:(本首詩歌第三節的歌詞)
「當主成為我生命,
聽主降臨呼叫聲,
基督顯現那一時刻,
我也同在榮耀中,
基督顯現那一時刻,
我也同在榮耀中,
當主成為我生命,
得享天上真安寧,
穿上光明潔白義袍,
樂在羔羊婚宴中,
樂在羔羊婚宴中。」
【結論】
神在世界未造以前,就預先定下了「救贖計畫」:
『因為他豫先所知道的人,就豫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』──羅八:29-30
祂一清二楚的知道「在亞當裡」的人是會犯罪(活不出基督)的,所以祂就預先定下了「在基督裡」的救贖計畫。所以,耶穌道成肉身來到地上的目的,就是要把祂自己這「 神兒子」的生命賜給我們,叫我們原本死在罪惡過犯中的人,藉著單單接受耶穌作我們生命救主的事實,就成為「新造的人」,這是 神的救恩,是白白的恩典。
請我們務必牢記:我們所傳、所信的是「耶穌成為我生命」的生命信仰,絕不是信「基督教」,也不是來參加一個「宗教活動」。
「當主成為我生命」,我生命就有奇妙的改變經歷,不是嗎?
微僕 敏椿 撰文
111年 9月 8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