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活在基督裡(一)~(四) 我今活在基督裡(一)~(四)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我今活在基督裡(一) ~

經文:加拉太書二章20節,哥林多後書四章 7-12節

【前言】

    前面四天我們分享了【當主成為我生命】這首天路詩歌,我再繼續交通「天路詩歌─第二集第 8首~【我今活在基督裡】」。

    一個人接受了耶穌、領受了真理,這是【當主成為我生命】(基督內住→得救),接著就該有【我今活在基督裡】(活出基督→得勝)的經歷,以下分三點交通:

一、與主同釘在十架上

    舉凡基督徒都知道,十字架救恩的第一個特點,就是耶穌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,這是「得救」,這是「白白的救恩」,但除了認識這個點之外,「我這個人還要徹底的解決!」這是緊跟著的事。我們當都有經歷,舊人洗乾淨了,回去後不久仍然要軟弱、會犯罪的;即便洗乾淨了,回去後仍然還會弄髒!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,這就是保羅親身的經歷,他說:『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』(羅七:18-19)這種『行出來由不得我』的事實,絕不是  神的救法,  神的救法絕不是如此,不是只停留在「得救」的層面上,更重要的是我這個舊人,要與主同釘在十架上。

 (一)主釘十架的功效──救贖完成

    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,說明了最大的功效、最徹底的方法,就是解決「我」這個人──這是和人世間所有宗教觀念不一樣的地方。所有的宗教觀,都是在「人(罪人、舊人)」的身上下功夫,叫我們這個人變成好人、變成善人、要求我們外面過聖潔的生活。惟獨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法不是這樣,祂對我們這個「人(罪人、舊人)」早就不要求了。

    在舊約時代, 神用律法要求我們這個人,結果在得救的事上,就是『軟弱無益』、『一事無成』(來七:18-19),『懦弱無用』(加四: 9),以及『有所不能行』(羅八: 3)。

    到了新約時代, 神乃藉著十字架解決我們這個舊人,惟一要作的,就是把我這個人結束掉,不是改善、不是幫助我這個人,乃是真正徹底的解決、結束我這個人,這才是十字架最根本的救法。保羅說:

    『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。』──加二:20

    這就是最根本、惟一的救法。絕不是靠寶血洗淨,而洗淨後還要再犯罪,這樣我們永遠不會是一個洗淨的人,舊人永遠是洗不乾淨的。這舊人很可憐,在罪的權勢下,永遠沒有辦法。

 (二)我釘十架的見證──罪身滅絕

    『我與主同釘十架的見證』是甚麼?保羅說是『罪身滅絕』:『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,使“罪身滅絕”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;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。』──羅六: 6- 7

    其實這就是「受浸的果效」,而「受浸的意義」本應是『歸入死』、『一同埋』、『同主活』的經歷。保羅說:

    『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?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。』──羅六: 3- 4

    所以,一個『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』的新人,還可以繼續犯罪而叫恩典顯多嗎?保羅義正詞嚴的回應(宣告):『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』(羅六: 1- 2)

    因此,我必須再強調:十字架救恩的特點就是「死」,藉『受洗』歸入祂的「死」,所以「受洗」與「十字架」是同一個見證。你如何與十字架發生關係?乃是藉著「受洗」──『歸入死』、『一同埋』、『同主活』。用受浸池來見證我們是歸入祂的死的人,來見證基督的十字架跟我們如何發生關係,也見證我們怎樣歸入基督的死,已經與祂一同釘在十字架上,然後與祂一同埋葬,當然一舉一動就有新生的樣式!(這就是「主活」)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9月 9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我今活在基督裡(二) ~ 

經文:加拉太書二章20節,哥林多後書四章 7-12節

二、基督成為我的生命

 (一)是基督在我裡面活──

    請特別注意,當我們受洗歸入基督,這是「新人的產生」(即「當主成為我生命」),保羅提醒我們『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』(羅六:34),這不是聖靈幫助我們這個舊人做成的,不是感動我們這舊人,澆灌我們這舊人所帶下來的,這絕不是在舊人身上下工夫的!乃是基督在裡面的活出,那一舉一動是因著基督復活的生命所活出的,我們注意讀就能清楚明白,以往或以為是從舊人生命改變(善)而來的,不是的!這不是說我信耶穌以後,不抽煙、不喝酒,行為改善了,不是的!不是聖靈改變你這個人,使你變得好一點,不是舊人行為變化,而是裡面生命完全的改變,所說的「死裡復活」就是不再是我活,乃是「基督成為我的生命」,是基督在我裡面活,就因為是基督活,才能活出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。

    以太十二:43-45為例來說明,耶穌說:『污鬼離了人身,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,尋求安歇之處,卻尋不著。於是說: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。到了,就看見裡面空閒,打掃乾淨,修飾好了,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,都進去住在那裡。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。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。』──

    一個人信了耶穌、受洗歸入基督,這是『污鬼離了人身』,但是牠為甚麼又回到原來的屋裡(這個人身上)?因為牠看見『打掃乾淨』(即:污鬼被趕出去),『修飾好了』(即:有聖靈的內住),但『裡面空閒』,此為沒有追求聖靈的充滿,也就是雖『從聖靈入門』,卻『不靠聖靈行事』),他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。

 (二)是寶貝放在瓦器裡──

    『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,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  神,不是出於我們。』──林後四: 7

  1、何謂瓦器?

   (1) 『瓦器』──本指使徒保羅,泛指「信主的人」。

   (2) 從前富有的人,常常把他們的寶貝藏在瓦器裡面,然後把整個瓦器埋藏在地底下。保羅可能借用這樣的事,作為一種比喻的講法,說明基督怎樣的住在信徒的心靈裡面。

  2、寶貝是誰?

   (1) 『這寶貝』──就是基督榮耀福音的光。

   (2) 在哥林多的市場上,用陶土製成的瓦燈十分便宜,也容易打破,但只要能透光就用得著。是那光讓卑微的器皿成為有用;是福音改變人的能力,使無用的使徒成為有用。 神的能力在軟弱的人身上顯得完全。

  3、  神的心意?

   (1) 保羅先把「寶貝放在瓦器裡」的目的說出來, 神為什麼把這寶貝放在瓦器裡面呢?不是要顯出我們瓦器的尊貴,乃要顯出這寶貝能力的奇妙。

   (2) 所以我們應該做一個能夠彰顯基督的『瓦器』,而不是顯示自己的「器皿」。我們一切所作的,都是要證明顯在我們身上的能力,不是出於我們自己(聰明、智慧、學問、能力、經驗、等)乃是出於 神。而我們能夠勝過各種的逼迫患難,都是主的恩典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9月10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我今活在基督裡(三) ~

經文:加拉太書二章20節,哥林多後書四章 7-12節

三、活出基督真理見證

 (一)在環境中經歷得勝──(林後四: 8- 9節)

    『我們四面受敵,卻不被困住;心裡作難,卻不致失望;遭逼迫,卻不被丟棄;打倒了,卻不致死亡。』──

  1、四面受敵不被困住──( 8節上)

  2、心裡作難不致失望──( 8節下)

  3、遭逼迫卻不被丟棄──( 9節上)

  4、打倒了卻不死亡──( 9節下)

  ★ 8- 9節,實在就是簡述保羅多次為福音所受的逼迫,但卻在每一次危險的環境中得到 神拯救的經歷。雖然四面受敵,到底沒有被困住;雖然心中難過,卻沒有到失望的地步;被人逼迫,但沒有被 神丟棄;雖然被打倒了,但沒有死亡。這些都是保羅本身的經驗,例:

   (1) 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時,在以哥念、路司得、安提阿等城裡,都受到猶太人的逼迫(徒十三~十四章)。在路司得的時候,猶太人挑唆眾人用石頭打他,甚至以為他已經被打死了,豈知他靠著 神的大能又再起來繼續傳道(徒十四:19-21)。

   (2) 後來到了腓立比(徒十六章),他因為趕出一個使女身上的鬼,被人陷害而下在監牢裡,兩腳上了木狗,又被人打了許多棍,但是他與西拉唱詩禱告到半夜,地大震動,甚至監牢的門都開了,於是他帶領獄卒全家信了主。

   (3) 再離開腓立比到帖撒羅尼迦,有三個安息日在那裡傳福音(徒十七: 1- 9),那些不信的猶太人召集市井匪類,搭夥成群,要逼害保羅,他終於被逐出帖撒羅尼迦城,但他又轉往庇哩亞城去了。

   (4) 後來到了以弗所(徒十九章),又受到銀匠底米丟的反對,甚至全城都轟動起來。保羅在林後一: 8- 9節說:『連活命的指望都絕了;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。』

    ★保羅在此的講法,雖然只有簡單的幾句話,但已經夠叫我們深深覺得慚愧了,因為我們比起保羅差之遠矣!我們的光景常是:

    「偶受攪擾,就被困住;偶遇毀謗,就生失望;偶遭逼迫,把主丟棄;偶被打倒,賴著不起。」

    能不慚愧嗎?我們不但很少,甚至沒有被人趕逐,或挨打過,就是偶而受人毀謗也不過是偶然的事,我們只是受到這樣輕微的逼迫,卻常覺無力勝過,擔當不起,甚至就是怨天尤人,不願意再走十字架的道路。有人因為「別人」的言行、感覺,就離開了教會;也有人因為「自己」的比較、計較,服事上就冷淡,當然這是撒但的攪擾,但更是體貼肉體的結果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9月11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我今活在基督裡(四) ~

經文:加拉太書二章20節,哥林多後書四章 7-12節

 (二)與主同死活出基督──(林後四:10-12節)

    『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。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,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。這樣看來,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,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。』──

    10、11、12節意思是相同的,但是保羅一步一步地把相同的意思說得更清楚。

  1、『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。』──10節

   (1) 怎樣帶著耶穌的死呢?就是站在像主耶穌被人釘死的那一種光景,也就是身上常常帶著耶穌十字架僕人的記號;被世人看作是『世界上的污穢,萬物中的渣滓』(林前四:11-13)。也就是在這樣軟弱、卑微的情形下,保羅把福音傳遍了小亞細亞和東歐,拯救了許多靈魂,實在顯明了他的工作是出於基督的能力。

   (2) 『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』──由於使徒們那樣甘心為基督站在被人輕視、被世界丟棄的地位上,但是使徒們卻還是勇敢、忠心的傳福音,基督榮美、得勝的生命,就在他們肉身之生命上顯明出來了。

  2、『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,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。』──(11節)

    11節就是10節的解釋。

   (1) 『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』,就是解釋第10節『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』的意思。所謂『帶著耶穌的死』就是常被人看為是該死的,常處於幾乎被處死的地位上。

   (2) 『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』,就是解釋『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』。本節特別加上了『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』,只是強調這肉身的生命是必死的而已。基督曾在肉身顯明了 神的大愛與大能,現在卻要用我們這些肉身還活著的人,顯出祂的大愛和生命。

   (3) 『這樣看來,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,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。』──12節

    甲、『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』──這發動』原文多翻成『運行』(林前十二: 6、11,弗三:20)

    乙、本節意為:當死在我們身上作工運行的時候,生就在別人身上作工運行。這才是真正的「傳福音」(傳遞生命)。

  ★在基督十字架救贖的工作中,不但把我們的「罪」與祂同釘死,也把我們的「舊人(老我)」跟祂一同釘死。祂不但擔當了我們的罪,也釘死了我們舊人。而當我們讓基督在我們身上作釘死的工作時,生的工作就在別人身上工,使別人因我們得到生命的供應,聖靈就在他們身上運行作工,使他們受感動得造就。

  ★受苦的經歷是信徒都會有的,但保羅為基督的緣故受的比別人多得多。他寧可天天面對死亡,因為越肯為基督受苦,福音工作就越興旺,教會和信徒也就越蒙福昌盛(參林後一: 6)。


【結論】

    關於十字架的救恩,過去我們曾提到四個十字架最基本的點:

●第一,藉著耶穌寶血洗淨我的罪──罪得赦免。

●第二,同死同埋結束我這個罪人──我死主活。

●第三,帶進新人基督從我活出來──活出基督。

●第四,讓基督生命從我傳遞下去──傳遞基督。

    當這些事實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時候,也就是「當主成為我生命」、以及「我今活在基督裡」的時候,就能夠顯出這十字架的救恩在我們身上所成全的。若是這些東西在我們身上沒有成為事實的話,我們就說,我們這一個基督徒並沒有得著基督;若是在我們身上這些事實都產生了,就一定在我們身上有被救出來的事實發生。

    各位弟兄姊妹!當十字架的救恩在人身上成為事實,人就可以起來證實這十字架在他身上的拯救。這點非常重要,不單是『傳講』這福音,還要『辨明』這福音,最後還要『證實』這福音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9月12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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