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不求回報的比喻 ~
經文:路加福音十四章12-14節
(一)不要請能回請你的人──(12節)
●『耶穌又對請祂的人說:你擺設午飯或晚飯,不要請你的朋友、弟兄、親屬,和富足的鄰舍,恐怕他們也請你,你就得了報答。』──(12節)
1、對象:朋友、弟兄、親屬和富足的鄰舍──指那些有能力回請或報答的人。
2、原因:只能得到地上的報答。
主耶穌並不是禁止我們基督徒為著增進人際關係(特別是為著對方的好處)而邀宴朋友、弟兄、親屬和富足的人,而是警戒我們不要以利益交換為應酬的目的(即只為著自己的好處)。
★做善事的動機~要為 神而做,不是為人而做。以馬太福音六章 1-18節為例,耶穌提醒門徒:
1、施捨──不叫人看見
2、禱告──不叫人聽見
3、禁食──不叫人發現
(二)要請不能回請你的人──(13-14節)
●『你擺設筵席,倒要請那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瘸腿的、瞎眼的,你就有福了!』──(13節)
1、對象: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瞎眼的,這些人都是主所要找的人,因『他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,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』(詩一一三: 7)。耶穌曾告訴施诜約翰的兩個門徒,祂來到地上做什麽?『耶穌回答說:你們去,把所聽見、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。就是瞎子看見,瘸子行走,長大痳瘋的潔淨,聾子聽見,死人復活,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。』(太十一: 4- 5)
(1)耶穌所説的『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瞎眼的』,是指那些沒有能力回請或報答的人。
(2)擺設筵席請他們,意即同情別人的軟弱、無助,一面和他們分擔痛苦,一面將喜樂與他們分享。
(3)基督徒應當扶助軟弱缺乏的人;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:施比受更為有福(徒廿:35)。
(4)其實乃是我們的 神『請那貧窮的、殘廢的、瘸腿的、瞎眼的』(參21節),惟有祂自己才能作到這個;主在此是教訓我們: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(腓二: 5)。
(5)凡不顧念別人的苦情的,將來都要被主定罪;因為『那不憐憫人的,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;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。』(參雅二:13)。
(6)人也只有透過真實愛別人的行為表現,才能真正領悟到愛 神的意義。
神國的賞賜是賜給那些不計較報償而甘心服事人的人。
●『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。到義人復活的時候,你要得著報答。』
2、原因:因『義人』復活(主耶穌再來)的時候,能得到天上的報答。
(1)『義人』指那些由於接受基督的救贖而被 神稱為義的人。
(2)將來所有的人都要復活(參徒廿四:15),但義人的復活與一般人的復活不同,前者復活得賞賜,後者復活受懲罰(參但十二: 2;約五:28-29)。
(3)『義人復活的時候』──就是指主再來(參帖前四:16), 神賞賜聖徒的時候(參啟十一:18)。
(4)凡行事的目的,為要得人的報答的,就不能再得 神的報答(參太六: 1- 3);為要得魂裡快樂的,就不能再得靈裡快樂。
(5)我們信徒作一件事,不要冀望得著屬地和屬天雙重報答;因此,我們應當把作事的目標,定睛在只求從天上來的賞賜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1年 6月19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