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儆醒僕人的比喻(下) ~
經文:路加福音十二章35-40節
(三)僕人所得的賞賜──(37-38節)
『主人來了,看見僕人儆醒,那僕人就有福了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主人必叫他們坐席,自己束上帶,進前伺候他們。或是二更天來,或是三更天來,看見僕人這樣,那僕人就有福了。』──
1、主人必叫他們坐席:(當作朋友)
2、自己束帶進前服事:(服事朋友)
(1)主不止在今生服事我們,並且在將來祂還要服事我們;從祂死在十字架上,一直到永遠,主都是在服事我們。
(2)主在十字架上,是以祂的【生命】來服事了我們(參可十:45);主在今生,是藉著【聖靈】正在服事我們(約十六: 7);主在將來,是【親自】服事我們。
(3)我們不止一次欠主的債,作一個白受恩典的人;我們也是永遠欠主的債,作一個永遠享受恩典的人。
(4)當時羅馬人把夜間分為四更(參可十三:35),猶太人則分為三更(參士七:19)。若按羅馬計時法,一更天指晚間六時至九時;二更天指晚間九時至半夜;三更天指半夜至凌晨三時;四更天指凌晨三時至六時。但若按猶太計時法,一更天指晚上九時至午夜十二時;二更天指午夜十二時到凌晨三時;三更天指凌晨三時到六時。
(5)『或是二更天來,或是三更天來』──指深夜或凌晨,都是人最熟睡的時刻。
(四)提醒門徒要預備──(39-40節)
1、儆醒:(39節)
『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,就必儆醒,不容賊挖透房屋,這是你們所知道的。』──
(1)為何要儆醒──因為知道主快來了
甲、『知道』──認識,瞭解(本節第一個『知道』指外面客觀的知道,第二個『知道』指裡面主觀的知道)。
乙、『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』──賊的特點有二:
A在人意想不到的時候突然來到。
B專找值錢的東西偷去。
丙、『家主』豫表信徒;『家』指我們的靈、魂、體,以及我們的行為和工作;『賊』豫表主耶穌,祂的降臨乃像賊一樣突然來到。
(2)要如何儆醒──絕不容賊挖透房屋
甲、『挖透房屋』──豫表主耶穌再來的時候,要察驗我們得救以後的一切。
A乃是出乎意外地突然臨到,並且只取走生命成熟的信徒。
B賓路易師母說:「基督徒生活的第一日起就是儆醒。」我們當對於仇敵、世界、自己,常常的儆醒。
2、預備:(40節)
『你們也要豫備;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,人子就來了。』──
(1)為何要預備──因為想不到的時候主耶穌就來了
甲、『你們也要豫備』──本節是接續39節,故『豫備』是指儆醒防備賊說的。
乙、『人子就來了』──『人子』是主在國度中的名字(參太十九:28;約五:27-29),以「人」的資格作王。
(2)要如何預備──應當快快的為主積極作工
甲、我們須要『豫備』自己,盼早日在主裡長大成熟,並且生活要『儆醒』,在主裡敬虔度日。
乙、因為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,所以應當快快的為主積極殷勤作工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1年 6月16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