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子婚筵的比喻(上)~(下) 王子婚筵的比喻(上)~(下)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王子婚筵的比喻(上) ~

經文: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1-14節

    『王進來觀看賓客,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,就對他說:朋友,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﹖那人無言可答。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:捆起他的手腳來,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;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。因為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。』──

    這是說到主再來時,對基督徒的審判依據──是否穿上『禮服』,是否『穿上光明潔白的細麻衣、即聖徒所行的義』(啟十九: 8)。

 (一)有一人沒穿禮服──(11節)

    『王進來觀看賓客,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』──

  1、當時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邀請來赴席的(參 9-10節),因此不可能穿著禮服,惟一合理的解釋,便是主人也為所有的客人準備了婚宴用的禮服。那個客人既然應邀赴宴,卻不肯穿主人所豫備的禮服,這對主人是相當沒有禮貌的。

  2、『衣服』在聖經裡代表『義行』(參啟十九: 8),因所召賓客『不論善惡』(參10節),故這義行必不是他們自己的義行。同時,婚宴的禮服既是主人所豫備的,無疑地,這禮服就是 神為我們豫備好的『那上好的袍子』(路十五:22),也就是基督自己作我們的義袍(參賽六十一:10)。

  3、『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』──

   (1) 他既然是賓客當中的一個,所以他也是接受  神邀請的人。那個應邀卻『沒有穿禮服』的人,乃是指【掛名的基督徒】,他們並沒有真正悔改相信得救。對於這種假基督徒,他們不能享受救恩的喜樂。

   (2) 我們的看法是,此處的婚筵,須等到千年國度的起頭,羔羊真正婚娶的時候(參啟十九: 7)才舉行。所以,婚筵中的禮服必是指新婦所穿的【光明潔白的細麻衣】,也就是【聖徒所行的義】(啟十九: 8)。故那個『沒有穿禮服』的人,乃是指已經得救,接受基督作他客觀的義,使他在  神面前得以被稱為義(參林前一:30;羅三:26);問題乃在於他得救以後,沒有活出基督作他主觀的義(參腓三: 9),所以他乃是一個【失敗的基督徒】,行事為人沒有與蒙召的恩相稱(參弗四: 1),也就是沒有『披戴基督』(羅十三:14;加三:27)的真實、當然也就不會有『穿上新人』(弗四:24)的光景、更遑論能活出『變成基督 』(腓三:21)的見證。由於將來國度的喜樂和榮耀,是為得勝的基督徒豫備的,因此失敗的基督徒沒有資格享受那個婚筵。

   (3)【本節提醒】

    甲、  神向不配的人發出他們不配得的邀請,並且還供應接受這邀請的人所需有的義──一切都是恩典。

    乙、自義的人以為自己的衣服好,所以不肯換上  神所豫備的衣服,不肯依靠(活出)基督的義。

    丙、要享受基督,便須披戴基督,藏身在基督裡,以基督為誇耀、為彰顯;凡不肯完全信靠基督的人,就不能充分享受基督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6月23日清晨
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王子婚筵的比喻(下) ~

經文: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1-14節

 (二)這個人無言可答──(12節)

    『就對他說:朋友,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?那人無言可答。』

    那人無言可答』──表示他明知故犯,沒有申辯的餘地;將來主再來時,基督徒都要先面對基督台前的審判,我們是否能被稱為『忠心良善的僕人』(即被稱許的人),關鑑在於今天【是】基督徒的,能否有【活】出基督真實的光景,此時的我們對於自己曾說過、已做過的言行只能『無言可答』,因為一點都沒有虛假,那就是自己的所行所為。

 (三)丟在外邊黑暗裡──

    『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:捆起他的手腳來,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;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。』──

  1、古時猶太人的婚宴是在夜間舉行,屋裡燈火通明,屋外自然也就是在黑暗裡。

  2、『使喚的人』──指天使(參太十三:41、49)。

  3、『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』,『外邊的黑暗』有二意:

   (1) 若那未穿禮服的是指未得救的人,就是指永遠的沉淪。

   (2) 若是指失敗的基督徒,則是指千年國度時的懲治(參太廿五:30);他們在千年國度時,要暫時被趕離主的面光,而不得有分於  神國的筵席(參八:11-12),但是最終或許仍要得救(參林前三:15)。

  4、【本節提醒】

   (1) 凡不信靠基督、不憑著基督的,其結果乃是沉淪『在外邊的黑暗裡』,與基督無分無關。

   (2) 在千年國度時期,得勝的信徒要與基督一同顯現在光明的榮耀裡(參西三: 4),但失敗的信徒要在外邊的黑暗裡受 神的懲治。

 (四)被召的多選上少──(14節)

    『因為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。』──

  1、本節有三種不同的解釋:

   (1) 被召的猶太人很多,但接受邀請的卻不多。

   (2) 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很多,但真正得救的人則少;在所謂的基督教世界裡面,恐怕稗子比麥子多(參十三:24-30),因為掛名的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不勝其數。

  (3) 信主得救的人很多,但得勝的人則少;『被召』是指接受救恩(參羅一: 7;林前一: 2;弗四: 1),『選上』是指得賞賜。

  2、【本節提醒】

   (1) 信徒不應當以蒙召為滿足,而應追求被選上。

   (2) 在場上賽跑的都跑,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;我們信徒也當這樣跑,好叫我們得著獎賞(林前九:24)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6月24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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