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與主同榮的比喻 ~
經文: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8-30節
當基督再來時,我們可享受天國的筵席,是與主同榮的筵席。
(一)『我在磨煉之中,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。』(28節)
『我在磨煉之中』──指主耶穌從受魔鬼試探開始,直至被釘十字架為止,祂所經歷的困苦生活和被人厭棄。
(二)『我將國賜給你們,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。』──(29節)
1、『我將國賜給你們』──『國』在此處特指在千年國度時期,得勝的聖徒有分於國度的獎賞(參啟廿: 4- 6)。
2、我們若與主一同受苦(參28節),也必與祂一同得榮耀(羅八:17)。
(三)『叫你們在我國裡,坐在我的席上喫喝;並且坐在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。』──(30節)
1、『坐在我的席上喫喝』──『坐席吃喝』是喜樂享福的標誌;指有分於享受 神國度的獎賞與備辦。
2、『坐在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』──
(1) 『坐寶座』──是掌權得榮耀的標誌。
(2) 『審判』──不但指審查判斷是非,也含有管理支配百姓的意思。
(3) 『十二支派』──在狹義上指所有以色列民,廣義上包括萬民。
(4) 當主再來時,祂要帶進千年國度;那時,主要坐在寶座上作王(啟十一:15),並有複數以上的寶座賜給跟從祂的得勝者,其中包括十二使徒,他們要審判以色列民並萬民(啟廿: 4)。
3、【本節提醒】
(1) 神既是公義的,決不會漠視我們撇下所有的來跟從主的存心和行為,而必定有所獎賞。
(2) 我們能夠得救,是在乎 神的恩典(弗二: 8);而我們能夠得著國度的獎賞,是在乎人的行為(啟廿二:12)。
【結論】
我們一共交通了八個耶穌曾提到和「筵席」有關的經訓,總結如下:
當一個人恢復與 神的關係以後,我們就是天天赴 神的筵席,主耶穌成為筵席的犧牲者,被殺的羔羊,因祂的血我們得以與 神同坐寶座,享受筵席,就福音層面言(啟三:20)『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裡去,我與他,他與我,一同坐席』,無論何人只要開門就能享受主耶穌的豐富。我們的目標當放在當主耶穌再來時,我們得以脫去時空中的轄制,進入祂裡面,祂所預備的就是完全的豐富,代表與 神聯合就能豐滿。請參考以賽亞書二十五章 6節:『在這山上,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,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,並澄清的陳酒,設擺筵席。』──
微僕 敏椿 撰文
111年 6月26日清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