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國福音的比喻 神國福音的比喻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神國福音的比喻 ~

經文:路加福音十三章28-30節

【前言】

    路加福音十三章18節以後,耶穌論到『  神的國』(馬太福音為【天國】):

★1819謹防  神國的變質(芥菜變成芥菜樹)

★20-21節謹防  神國的質變(麵酵使全團膨脹)

★2230節努力進  神國坐席

    謹以2830節分享「  神國福音的筵席」:

 (一)天淵之別疚自取──(28節)

    『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,和眾先知都在 神的國裡,你們卻被趕到外面,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。』──

  ★『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,和眾先知』──

    他們都是以色列人的祖宗,也是信心的見證人(來十一:17-21)。

  1、【在 神國中的人】──基督人

   (1) 即能進天國的人。

   (2) 『  神的國』──指在  神的榮耀中與  神在一起;此處特指在千年國度時期,得勝的基督徒有分於國度的獎賞(參啟廿: 4- 6)。

  (3)『被趕到外面』──宗教徒

    指在國度之外,就是在  神的面光之外。

  2、【在 神國外的人】:宗教人

   (1) 不努力進窄門的人,所以馬太二十四章教導我們,當要【謹慎】(生命)、【儆醒】(生活)、【預備】(服事)~等候主的再來。

  3、28節所帶下的警戒:『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』──

   (1) 『哀哭』──指心裡懊悔。

   (2) 『切齒』──指深切自責。

   (3) 『哀哭切齒』:在天國外,那五個愚拙的童女還要去買油,需要再經歷聖靈的帶領;就像保羅所説:『人的工程若被燒了,他就要受虧損,自己卻要得救;雖然得救,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。』(林前三:15)

   (4) 主來時,乃按著  神的道(話)來審判(約十二:48),『信(得救)而順服(得勝)』的人才能進到天國中(參來五: 7-10)。

 (二)得救之人四面臨──(29-30節)

  1、東西南北召人來:(29節)

    『從東、從西、從南、從北將有人來,在  神的國裡坐席。』──

   (1) 『從東、從西、從南、從北將有人來』──這些人是指外邦人信耶穌的人,他們從世界各個角落(參詩一百零七: 3)前來進入 神的國。

  (2) 本節指出將有許多的外邦人,因著信心得有分於  神的國度,也因著肯讓基督掌權而得享受國度的獎賞。

   (3) 感謝  神!我們從前算不得子民,現在卻作了  神的子民;從前未曾蒙憐恤,現在卻蒙了憐恤(彼前二:10)。

  2、在後到前前到後:(30節)

    『只是有在後的,將要在前;有在前的,將要在後。』──

   (1) 在後的:外邦人

    甲、『有在後的,將要在前』──本句是鼓勵的話;雖然在起頭時落在人後,但並不就此決定一切,因此仍有可能變成超前的。

    乙、『在後的』──指外邦人信徒,也指得救較晚的。

   (2) 在前的:猶太人

    甲、『有在前的,將要在後』──本句是警告的話;人若自滿於目前光景,恐有一天必要落到『在後』。

    乙、『在前的』──指猶太人,也指先在主裡的。

   (3) 主再來時,以色列人暫被棄絕,外邦(列國列邦)人先進  神的國,在  神的國裡坐席。

  3、30節所帶下的警戒:

   (1) 決定將來後果的,並不是根據我們『從前』的情況如何,乃是根據我們『現在』的光景如何。

   (2) 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(太十九:30);我們不要認為從前曾經愛過主就夠了,以免當主再來時懊悔莫及。

   (3) 向來跑得好的(參加五: 7),即使你沒有驕傲的靈,但若鬆懈而未竭力奔跑(參腓三:13-14;來十二: 1),仍將會落後。

   (4) 我們的本分是【跑】,而判斷在前或在後,乃在於【主】。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 6月17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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