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鍵在於能改變 關鍵在於能改變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關鍵在於能改變 ~

    一位法國歌唱家有一個美麗的私人林園。每到週末,總會有人到她的林園摘花,拾磨菇,有的甚至搭起帳棚,在草地上露營野餐,弄得林園一片狼籍,骯髒不堪。

    管家曾讓人在林園四周圍上籬笆,並豎起「私人林園禁止入內」的木牌,但均無濟於事,林園依然不斷遭踐踏、破壞。於是,管家只得向主人請示。

    歌唱家聽了管家的報告後,就提醒管家做一些大牌子立在各個路口,牌子上面醒目地寫著:「如果在林中被毒蛇咬傷,最近的醫院距此15公里,駕車約半小時即可到達。」

    從此,再也沒有人闖入她的林園。有時成敗關鍵只在於一個觀念的轉變。

【回應】

    『(看哪!)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:我們不是都要睡覺,乃是都要改變。』──林前十五:51

    本節經文告訴我們,我們活著不是為了等死,乃是為了改變!這乃是一件『奧祕的事』。經文一開始原來有『看哪』這個字,聖經每次使用這個字都是為了生動地提醒我們。『奧』是不輕易向人說的,縱使說了也不是一般人能夠明白,所以我們是蒙福的,求聖靈早早開通我們的靈耳,得以明白並經歷這個奧祕的真實。

    這節經文裡的『睡覺』,不只是普通例行的睡眠,原來更是指著「長眠」,意即長久的睡眠,也就是指著「死亡」說的。所以這奧就是『我們都要改變』,不是越變越老,變為死亡;乃是要改變、成為復活。

    本週內我們經歷了三場安息聚會,看到【在主裡死了的人真是有福】。保羅在這裡說明當主耶穌再來時,所有的基督徒都要得著一個改變了的『榮耀的身體』。得著改變的身體之人,不只是主來時還活著的信徒,也包括一切在主裡面已經睡了的人。

    我們怎樣改變才能有一個復活的身體呢?保羅說這是一件『奧的事』──即屬  神的事(申二十九:29),雖然我們現在不明白,但卻在主裡確知深信主的大能,必定叫我們的身體改變,跟祂榮耀的身體相似(腓三:21)。

    林前十五章所說的復活就是福音本質的問題,福音的本質可以歸納為【基督的代死】和【基督的復活】兩方面,這是福音的兩大支柱,兩者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。如果基督沒有復活,那麼我們的信仰只是一種宗教、道理或哲學,而不是一個生命。今天我們信福音,就得著基督的生命,這生命是復活的生命,是勝過死亡、末了還要廢掉死亡的生命,它帶著生命改變的大能。

【默想】:

    如果你想得著永遠的生命,只有趁著救恩的門還沒有關閉時確實的經歷【改變】!而且【現在就要經歷】,千萬不要有【等到明天再説】的藉口,因為【明天永遠不會到來】啊!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1年12月17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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