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 我們是主的奴僕 ~
經文:
『基督耶穌的“僕人”保羅…』──腓立比書一章 1節
『亞波羅算甚麼?保羅算甚麼?無非是“執事”,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,引導你們相信。』──哥林多前書三章 5節
『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“執事”,…』──哥林多前書四章 1節
經文中的【僕人】和【執事】,原文均為【賣身的奴隸】之意,林前三: 5的【執事】意為【划船的人】;林前四: 1的【執事】意為【服事到底】。吾人從字意當了解,一個真服事主的人其身分(態度)乃是「像被主人從奴隸市場買回來的奴僕般的來服事主人」。
故此,這與時下一些弟兄姊妹以為當個傳道人,非常受人尊重,可以高高在上、發號命令似的作法大相逕庭,甚至完全相反。爰提一些服事心得,與您分享!
(一)基督徒既是主用重價所買贖的,所以我們的身體、心思、時間、才幹、財產等,全屬於主,並不屬於自己。
(二)如同僕人必須遵照主人的指示行事,基督徒也必須聽命於主,按著主的旨意使用時間、才幹和金錢(林前四: 1;彼前四:10)。
(二)以保羅為例,自從得救後即改名為【保羅】,他自甘【微小】(原文字義);主的僕人不可自高自大,乃要自己卑微的來服事人(太廿:26-28)。
(三)每一個服事主的人,應當放下自己的心意,而以主的旨意為重;故其事工應專一討主的喜悅,而不受自己或別人好惡、喜厭的影響。
(四)我們若不認識主的心意,就實在不配作主的工人。
(五)每一位基督徒都應當有雙重的身份:按肉身説,我們是住在地上(例:在『腓立比』、在『哥林多』…等);但按屬靈的實際,我們是在天上(『在基督耶穌裡』)。
(六)有許多事在世人眼中看為對的,但我們基督徒卻不能行,因為我們不單是住在世界上,是住在基督裡的事實。
(七)凡活在基督耶穌裡的人,無論作甚麼,都是為主而作的,因此每一樣工作,都應該盡心竭力的去作,像是給主作的,不是給人作的,為要討主的喜悅,不是投人的喜好。
(八)唯有【住在基督裡】,這是基督徒在地上過得勝生活的秘訣。
(九)基督徒在地上,不過是一個過路的旅客,是寄居的人,因此我們的盼望不是屬地的事物,我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,與世人完全不同。
(十)教會裡面按各人的功用,雖然有【聖徒】、【長老(監督)】、【執事】的分別,但是按各人的生命,在主面前的地位都一律平等,並無尊高、卑下之分,我們都是【弟兄】。
微僕 敏椿 撰文
112年 4月14日清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