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當尊重【禮】 基督徒當尊重【禮】
  • 【心靈小品】

~ 基督徒當尊重【禮】 ~

    我國自古即為禮儀之邦,崇尚禮教,古人不僅待人接物出入應對都待之以禮,進退有方,不稍踰矩;【非禮勿視,非禮勿聽,非禮勿言,非禮勿動】,更是古聖明訓;意即言談舉止,一舉一動,都必須以禮為準。禮者份也,也就是說做人一定要守本分,不驕、不縱、不卑、不亢,一切都要恰到好處。與時下流行的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」,相去就太遠了。

    【禮】也可以解釋作【理】,就是說人無論做何事,都要合乎義理,也就是聖經中所說的:『眾人以為美的事』(羅十二:17);更要合乎天理,不可違背上帝的旨意。所以做人一定要【明禮義,知廉恥】,否則又與禽獸何異?聖經除了教導人『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』(林前十四:40)、『不做害羞的事』(林前十三: 5);也特別注重人的內心世界,連邪惡的思想,不潔的意念,都不應該有。  神創造的人不僅有榮耀的形象,和寶貴的生命,有理性、有智慧、也有充分的自由和自主權。  神並沒有限制人的行動,乃是讓人自己去選擇和決定,要人在地上榮耀祂。可惜人最不明白  神的美意,甚至任意放縱私慾,作惡犯罪,選擇走向滅亡的道路,我行我素,自甘墮落。不僅背棄了  神,更置倫理、道德、法律、天理、良心於不顧,而成為社會的亂源。

    遵守古人教訓,可以使人成為安分守己,彬彬有禮的謙謙君子。敬畏上帝,遠離惡事,相信耶穌,更可蒙  神賜福,罪得赦免,生命改變,成為新造的人。進而奉獻己力,服務社會,造福人群;雖然不一定會青史留名,至少也可以問心無愧。既不辜負上帝的恩典,也不枉度人生一場,他日更可在天家永享福樂,真是一舉數得,又何樂而不為,值得三思。

    人生在世雖只短短數十年,但卻有許多的事需要去做。究竟什麼該,什麼不該,就必須慎重衡量和選擇。聖經在這方面就有一些原則,如:『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無論何人,不要求自己的益處,乃要求別人的益處。所以,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什麼,都要為榮耀  神而行。』(林前十:2324、31)

    『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』(腓二: 4)所以人不僅要為自己而生活,也應該凡事顧慮到別人,並為別人設想,作一些對國家、社會、人群有益的事,【榮 神益人】就是聖經指導我們的最高原則。若是真的什麼都不能,最低限度也不應該成為害群之馬,或是粥鍋裡的一粒老鼠屎。

    禮固然不可廢,人人都當重視,榮 神益人更是人生要務;但絕對不是食古不化或牢守律法,都是理所當然的事。若是人人都能如上所說,不但社會上再也不會有作惡犯罪的人;人與人,國與國,也自然都能和睦相處;不再會有仇恨、鬥毆、兇殺、戰爭和不法不義之事,也就是所謂的大同世界。願與眾兄姊共勉之!


   微僕 敏椿 撰文

 112年 5月24日清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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